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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重庆交通执法总队发布消息,交通违法案件“线上自助处理”和交通工程质量报监“网上查”“掌上办”等“非接触式”自助处理方式,正在积极推行中,确保疫情期间交通执法领域相关业务不断档、相关服务不打烊。
据重庆交通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可线上自助处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的交通违法案件,如超限超载、非法营运、抛冒扬洒等。市民可登录总队微信公众号“重庆交通执法总队”,进入“服务大厅”,点击“违法查询”和“违法处理”栏目,查询被重庆交通综合执法机构查处的违法记录,处理被总队查处的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案件和处罚决定书已经送达的交通违法案件。
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可登录“重庆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综合系统”,提交建设工程项目资料,办理质量报监和安全生产报备手续。也可登录总队微信公众号“重庆交通执法总队”,进入“服务大厅”,点击“市级工程报监进度查询”栏目,线上查询交通工程质量报监办理进度,了解资料审核情况,可免去线下办理手续。
同时,总队全力做好中心城区生活物资、医疗物资、能源物资等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制定下发暖心助企十条措施,关心关爱驾驶员群体,积极做好货车驾驶员群体纾困工作。中心城区共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和首违不罚案件2000余件。
总队还推出两项便民惠企服务举措,一是持续暂停计算加处罚款。对于需要到交通执法机构进行处理的交通违法案件,疫情期间当事人不能及时前往处理的,允许延期处理,暂停对当事人逾期未缴纳罚款每日百分之三的加处罚款。二是等级评定、年审超期不处罚。此次疫情期间,总队不对未开展技术等级评定、车辆年审逾期或到期未审验的道路运输车辆进行处罚。待此次疫情结束后,客货运输经营者及车辆应当及时延续办理车辆年审手续,道路运输车辆年审制度恢复到原政策制度执行。
上游新闻记者 黎静
编辑:朱阳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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