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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热头条丨邻居家失火被殃及反要担责?原来是它惹的祸!

2022-10-09 18:38:01   上游新闻

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注意消防安全。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火灾引发的纠纷案件,受到火势波及的业主因自家安装的雨棚,被法院判决承担相应责任。


(资料图)

2020年7月,江津区某小区楼小戴家发生火灾,虽被消防救援支队及时出警扑灭,但还是有多户业主财产遭受损失。其中,起火的小戴家和其楼下的小郑家受损最为严重,家里的家具家电、生活用品等被烧毁。

小戴家起火,为啥周围住户中就小郑家受损最严重呢?经消防救援支队调查,起火部位位于小戴家窗台防盗网底部,而楼下的小郑家搭建有可燃雨棚!

事后,小郑家向江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戴家赔偿其因火灾遭受的损失8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对自身房屋具有预防火灾发生、防止火灾扩大、保证房屋使用安全的义务。

此次火灾起火部位位于小戴家房屋的突出外墙防盗网,虽然无法排除外来火种引燃周边可燃物导致火灾的可能,但是并未认定火灾因外来火种引发,在起火原因不明的情况下,小戴家作为起火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未尽到上述义务,导致楼下小郑家房屋因火灾受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小郑家搭设可燃雨棚,存在火灾隐患,对火灾蔓延至其房屋具有一定原因力,应减轻小戴家的责任。综合考量全案事实,并经损失评估鉴定与核算,法院酌情确定由小戴家就小郑家遭受的8万余元损失承担70%的责任。

一审判决后,小戴家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经审理后依法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江津法院供图

编辑:郑亚岚

责编:廖异

审核:冯飞

标签: 反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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