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旨在规范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的服务行为,保证食品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在9月30日的上游新闻《帮你说法》节目中,上游新闻邀请到了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雷潇潇律师,专程向市民解读相关重点。详情可点击《直播丨重庆出台举办家宴新规,律师为你解读避坑》进行回看。
(资料图)
▲主持人与雷潇潇律师(右)在直播中
家宴经营者备案实行“一户一卡”
截至去年,重庆有4500家家庭集体宴席餐饮经营者。
雷潇潇律师表示,据《办法》第一条内容,家宴经营者是指应家宴举办者要求,为其提供家宴制作服务并取得收入的单位或个人。不包括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包括上门帮厨(仅提供食品加工劳务)的行为人。因此,这4500家家庭集体宴席餐饮经营者,不包括酒店、酒楼、餐馆。
《办法》中提到,宴席经营者备案实行“一户一卡”原则,家宴经营者应当自开展经营活动之日起10日内备案,家宴经营者须向举办地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承接就餐100人/餐以上家宴的还要同时向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报告。
▲雷潇潇律师回答网友提问
家宴活动引进网络监管技术
雷潇潇介绍,《办法》最大的特点是在规定中明确引进了网络智慧监管技术。
《办法》第十八条中规定:在信息报送时, 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接到家宴经营者家宴承办报告后,应当使用“重庆食安智慧监管”APP填写《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报告登记表》,对家宴活动进行记录。
在家宴经营者备案与信用监管体系关联方面,第八条明确规定家宴经营者被纳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的黑名单的不予办理备案。第十六条明确了家宴经营者承办家宴要具备的条件等,都比之前更细致。
▲直播海报
举办者与经营者明确各自的责任
举办家宴如果出现问题该谁承担责任?雷潇潇说,第四条规定:家宴举办者自办家宴的(包括自己加工或找人帮厨),举办者对家宴食品安全负责。家宴举办者委托家宴经营者承办家宴的,由家宴举办者和家宴经营者对家宴食品安全共同负责。家宴举办者和家宴经营者之间要签订相关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
若实际情况中双方并未签订责任书,一旦出现食品安全责任该如何划分?雷潇潇表示,从这条规定来看,确认了举办者与经营者应当承担共同责任。其实,从《办法》后面所附的《安全责任书》模板内容可以看出,《安全责任书》明确了举办者与经营者之间的责任划分。从民事领域来看,更像是举办者与经营之间签署的合同,两者之间要厘清责任分配。或者是主管机关在调查确认相关行政责任承担主体时,可以参考《安全责任书》中权责划分内容予以落实。
上游新闻记者 何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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