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医药公司,却通过“中间人”非法渠道购入药品销售。今天上午,重庆市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李青通报了在重庆药品安全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中的三起典型案例。
案例1:重庆广禾医药有限公司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2021年8月,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药品支队接到违法线索通报,立即对重庆广禾医药有限公司经营的药品他克莫司胶囊开展调查。经调查发现,当事人无法说明药品来源渠道,实为通过“中间人”李某从非法渠道购进并销售;同时查明当事人内部经营管理混乱,未做到票、账、货、款相一致,无法实现药品可追溯,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相关资料图)
2022年3月,药品支队报市药监局同意,依法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32万元;2.罚款240万元;3.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4.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处十年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罚没1.87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南岸区陈某东无证制售药品案
2021年7月底,南岸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在辖区某住宅内有人无证制售药品。南岸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涉案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待售中药丸936.7kg、用于制作药丸的中药饮片335袋以及打粉机、烘干机等加工制作设备,货值金额高达220余万元。经查证,陈某东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中药制售经营活动。
2022年5月,南岸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原材料和违法生产的药品;2.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重庆市垫江县杨先贵生产销售假药案
2022年5月23日,垫江县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捣毁了当事人制售假药的窝点,现场查扣用工业无水硫酸钠分装的“芒硝”产品1831盒、原料工业无水硫酸钠100公斤以及与涉案产品内外包装材料一致未使用的外包装盒14箱和内包装袋11包、未使用的内包装标签7500张、未使用的外包装标签450张、未使用的产品说明书(宣传页)5000张、永州衡器生产的电子秤1台和无水硫酸钠空包装袋6个。此案涉案货值金额18310元。经查证,当事人使用工业无水硫酸钠(非药品)冒充药品芒硝从事药品制售行为,属于生产销售假药行为。
2022年8月,垫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涉案相关原材料、设备、标签、说明书等;2.处以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当事人涉嫌犯罪的相关信息,已移送公安机关。
上游新闻记者 陈瑜
标签: 医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