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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四中院审结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玩家徐某因多次连续长时间且不间断地玩游戏而被封号,其中最长时间连续20天玩了441个小时,在要求游戏平台解封其账号无果后诉至法院,游戏平台则认为徐某存在几乎不间断的游戏行为,符合脚本“不间断游戏”(一种游戏作弊行为)的特征,因此认为所做出的查封行为具有合理性。
9月7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北京四中院了解到,法院驳回了徐某的全部请求。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图片来源/北京四中院供图
徐某是某游戏的忠实玩家,长期以来累计充值一万多元购买虚拟物品,他自认为其账号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某日,徐某在登录游戏界面后却发现平台以“账号监测到使用脚本的违规行为,永久禁封”为由封停了他的游戏账号,之后他向游戏平台申请解封却遭到拒绝。
徐某认为自己对这款游戏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且从未使用过所谓“妨碍游戏公平性”、“具有作弊性质”的外挂程序,于是对游戏平台拒绝解封账号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游戏平台认为,徐某在半年内分别存在超过连续8天、12天、20天几乎不间断的游戏行为,这种行为不可能由玩家正常操作完成,且游戏频率要远高于普通玩家,符合脚本“不间断游戏”的特征。而“脚本”的大量使用,严重损害了平台和其它玩家的利益。游戏平台强调,徐某在游戏开始前,通过签订游戏协议进入该游戏,协议中明确包含了“所有出现使用脚本进行游戏的行为,一经发现账号将被永久封禁”的相关提示,且在检测到徐某使用脚本后,游戏平台还多次对其进行提醒,但徐某仍存在大规模“脚本游戏”行为,因此游戏平台认为对徐某账号进行查封的行为具备合理性。
北京四中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游戏平台所提供的游戏战斗后台数据表明,徐某确存在昼夜连续长时间进行游戏的行为,最多时可持续441小时几乎不间断的游戏,这远远超出了普通人正常操作的范围,已经违反了人类的“生理规律”,符合脚本使用的特点,存在使用脚本的行为。
此外,关于游戏平台是否有权对徐某的账号进行封禁,法院认为游戏平台在贯彻规则时已经尽到了提前告知的义务,且对徐某的账号进行封禁具有事实和合同依据,并非对徐某游戏账号权益的侵害。最终,因徐某主张解除账号封禁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未予以支持。
北京四中院认为,虽然网络游戏存在于虚拟空间而非现实之中,但玩家依然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切不可以作弊的手段非法牟取利益,同时平台也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惩戒措施,共同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上游新闻记者 汪璟璟 通讯员 李晓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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