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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上海、厦门、广州、深圳等多地有网友进行“地铁寻宝”,将盲盒娃娃、曲奇饼干、明信片、手工发夹、戒指、耳环等饰品藏在地铁站内的隐蔽角落,通过视频或照片发布时间、位置等信息,引导大家去“寻宝”,甚至还有商家以此活动来打广告。对此,多地地铁运营方发文提醒市民,请勿在车站、车厢内开展打卡、藏宝、寻宝等活动。(9月4日《北京青年报》)
地铁藏宝、寻宝,如果只是偶尔的娱乐,止于熟人之间的游戏,也许不会对地铁的公共安全以及正常秩序产生影响,但一旦成为营销宣传的手段,便会给地铁运营造成困扰,特别是商家用以广告引流,可能会诱发网友蜂拥而至,在地铁特定的场所穿插、逗留,对有序的公共交通造成干扰。
如果藏宝者在相关地铁运营设备上藏宝,很可能会干扰列车安全运行;如果所藏之物被识别为存在安全隐患,还可能导致列车运营系统发出警报,影响列车正常运行。同时,地铁寻宝,还会给寻宝者带来人身安全隐患。
“地铁寻宝”创意虽然不错,但跟所谓的“网红路牌”一样,很容易诱发跟风效仿,对地铁运营安全与秩序造成冲击,无疑需要严令禁止。同时,网友也需要理性看待,不要盲目跟风,随意参与这类活动。
广告推介需守住边界,依法而行,广告创意亦应如此。《广告法》第九条,对广告营销作了很多“不得有”的规定,其中就包括“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理性来说,“寻宝”的创意有噱头、有参与感,具有吸引力,但“寻宝”不能不分地点,不考虑公共秩序,“地铁”与“寻宝”显然是错配,创意也跑偏了。如果是在公园、广场等市民休闲的公共场所,对公共秩序影响甚微,倒也相得益彰。
广告创意须遵守法律、遵从公序良俗,才能行稳致远,有所为有所不为方是善为。越界的广告引流,即便是红了,都可能势若流星。
房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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