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9月2日,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南溪法庭干警,将“车载便民法庭”开进南溪镇平安村,开庭审理一起农村小水电经营方与村民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并及时展开现场调处,消弭双方恩怨,促成互相谅解,共同抗击高温干旱带来的损失,积极恢复生产自救,为经济增收创造和谐健康的发展环境,为乡村振兴提供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据悉,今年7——8月高温干旱期间,云阳县金鞍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所属“金鞍电站”与当地群众因供水问题产生矛盾,村民以缺水期间不能保障农田灌溉、行洪期间水毁耕作便道,企业只顾经济利益,不管周围环境安全为由,挖坏引水渠堰、破坏溢洪设施,蓄意阻拦电站继续经营。由此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叶某某一纸诉状将村民曹某、李某某告上法庭,声称被告无理取闹,随意损坏电力设施,严重侵犯公司权益,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图为根据庭审查明的争议焦点之一,法官深入现场踏勘蓄水池和溢洪道出入口是否有溃堤、决口的现象。
案件承办人深入“金鞍电站”厂区、厂房了解运行情况、经营业绩。
法庭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双方各执一词、对抗激烈,经过村委会、镇政府、公安派出所调停均未达到预期效果,本着冤家宜解不宜结,发展生产、抗灾减损为重点的基本精神,进村审理、现场把脉,寻求利益平衡点,找到症结所在处。就地问诊、速战速决。图为车载便民法庭正在开庭,围绕原、被告争议的焦点进行举证、质证,首先查明侵权事实是否成立、损坏后果是否充分。
最后以发生自然灾害应当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再发电”的原则处理好供水关系,国家鼓励、法律也保护民间充分利用生态资源、创造清洁能源来统一大家思想,完善相关管护责任。进而提醒企业沿袭20多年前的经营模式及生产方式明显与时代发展不符,要及时健全日常管理、常规维修制度,更新水利调度、基础配套建设方面的思路,处理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争取村民的大力支持,双方在逐渐清楚国家政策和明晰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彼此都开始换位思考,表示积极支持,各自整改,最终实现握手言和、皆大欢喜。
上游新闻签约摄影师 饶国君 拍客 张莹莹 摄影报道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