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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热点:加班不满30小时捐300元?不能让畸形加班一再重演

2022-09-03 15:59:30   上游新闻


(资料图片)

近日,一网友在社交平台爆料称,深圳一公司新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加班制度的公告》,该公司要求员工每月加班时长必须达到30小时,加班到晚上20:30给予最高20元餐补。如果员工加班未达到30小时,需要向公司乐捐300元。据记者从涉事公司处核实到,此文件属实。另外,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这是公司内部的事情。不过,有网友发现,在招聘软件上,这家公司称员工不加班,如加班可申请调休。(据蓝鲸财经)

从罚款到捐款,这显然是在玩弄文字游戏,骨子里还是畸形的加班文化在作祟。在招聘软件上用“不加班”来吸引潜在求职者,招聘成功后,又以加班时间不够用捐款来凑,这一行为看似“耍小聪明”,实则违反了《劳动法》。我国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限有明确规定: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因为生产需要,也可适当超出这个工作时限;当然,超出的部分属于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而加班与否,要征得员工同意。所以,加班从来就不是“公司内部的事情”,而加班不满30小时就必须捐款的规定也明显违反了《劳动法》。

畸形的加班“文化”不可持续,但不少企业却对此“习以为常”,甚至玩弄文字游戏,大打“擦边球”。之前,多次出现有年轻人因超时加班,猝死在工作台的悲剧。逝去的生命,网友的追问,都在呼唤进一步激活法律的震慑力和约束力,为用人单位任性加班套上“紧箍咒”。约束用人单位无限透支员工身体健康、切实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程度。

首先,当个人遭遇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时,一定要有维权意识,勇敢站出来对畸形加班文化说“不”!同时,社会各界也要保证维权曝光渠道的畅通,提供更低门槛的取证维权办法,更人性化的工伤认定流程等。

其次,更重要的是,与时俱进从源头上织密反制“法网”。企业之所以敢明目张胆地强制员工超时加班,关键在于违法成本太低。《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顶格处罚仅为每人500元的罚款,相比于企业违法后的收益,只不过是“九牛一毛”,震慑作用实在有限。对此,相关职责部门要通过修法、制定条例、出台司法解释等方式,就劳动定额的标准、加班时间的界定、违法成本的提高等,构建起一整套完善又具有操作实务性的规范。

之前,因加班而猝死的女孩父亲曾叮嘱大家,“希望所有的孩子所有的好心人一定要爱护自己的身体,打拼奋斗也要照顾好自己”,如此善意嘱咐,值得全社会警醒和捍卫。

上游新闻评论员 康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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