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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即时:男子欲购30间商铺支付60万元诚意金!如今想按约退款却被告知“慢慢退”

2022-08-10 20:47:22   上游新闻


(资料图片)

近日,上游新闻记者接到市民吴先生投诉称,其于今年4月13日在重庆市江津区鲁能领秀城看中了30间商铺,并与开发商重庆江津鲁能领秀城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团购合作协议》,支付了60万元诚意金。由于这30间商铺正式定价一直没出来,吴先生便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退还诚意金,结果开发商不愿意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吴先生告诉记者,他与开发商签订协议的时候,商铺的正式定价还没有出来,于是双方在合同中注明了,这批商铺暂定成交总价为1000万元,建筑面积总计约1500平方米。

吴先生向记者展示了签订的《团购合作协议》,记者看到,按照协议约定,作为甲方的开发商应该在签订协议之日起60日内完成商铺的定价审批,逾期未完成定价,买方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还已支付的诚意金。

“今年6月底的时候,门面的正式定价还没有出来,我们便向开发商提出退款,结果开发商至今都没有退款给我们。”吴先生说,当时负责签约的营销副总高先生一直不接电话,此后,他又多次找到开发商,开发商给他的回复便是“慢慢退”。

上游新闻记者致电《团购合作协议》中的甲方代表高先生,其电话一直无法接通。记者致电江津区鲁能领秀城营销中心,售房部前台工作人员称,她对情况不清楚,才来上班几天,并且她没有公司和部门负责人的电话,售房现场的负责人也在重庆开会。此外,该工作人员还表示,营销中心没有高先生这名负责人,目前售房部正常营业。

对于吴先生的情况,上游新闻帮帮团成员、重庆辉腾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和平分析,根据双方签订的《团购合作协议》的约定,以及《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以及《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履行合同义务,本纠纷中,重庆江津鲁能领秀城开发有限公司如果违约,吴先生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目前吴先生已向当地法院起诉重庆江津鲁能领秀城开发有限公司。

上游新闻记者 李舒 实习生 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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