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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微速讯:岂能任由大数据杀熟,数据背后的算法垄断必须杜绝

2022-08-04 15:45:54   上游新闻


(资料图)

8月2日下午,演员马天宇发文称,某平台利用大数据“杀熟”,“明明三千多的票,点进去就变成六千多,最后变成一万多。”马天宇的微博引发关注,不少网友表示,自己曾被APP大数据杀熟过,并建议把截图保留下来,诉诸法律。

事实上,这并非该平台第一次因为大数据杀熟引起舆情。2018年5月,胡女士通过某APP订购某酒店一间豪华湖景大床房,支付价款2889元。然而,胡女士偶然发现该酒店的实际挂牌价仅为1377.63元。随后,胡女士以进行大数据杀熟等为由将该平台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平台存在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和欺骗行为,支持原告退一赔三。

近些年,随着互联网不断渗透到人们的生活,对于消费者来说大数据杀熟并不陌生,早在2018年就有网络购物、交通出行、在线差旅等诸多平台被曝存在杀熟行为。北京市消协发布的问题调查结果显示,100%的被调查者认为大数据杀熟现象是存在的。

大数据杀熟背后深层次问题就是算法统治,算法统治就是最大的垄断,算法垄断表现得更隐蔽和不透明。因此,治理大数据杀熟应该把算法公开透明。公开之后还要有一个让用户来选择的权限,允不允许收集个人信息的主动权交给用户来选择。这就要求互联网平台主管部门建立算法分级分类安全管理制度,对算法推荐服务依法开展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另外,也需要积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可以通过组织协调行业发布诚信红黑名单,定期披露平台企业履约情况,相关企业的经营行为必须要以法律为基本准绳和底线,不断提升自身经营的合规性,杜绝存在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件。

8月1日,新实施的《反垄断法》纳入了数字经济背景下可能涉及的新垄断形态,第九条明确,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本法禁止的垄断行为。新条款为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增强了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可预期性,平台的反垄断监管也将进入常态化,缺乏监管而导致的平台无序竞争、野蛮扩张将成为历史。

上游新闻 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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