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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热讯:受贿253万元!巫溪县某国企原董事长受贿被判六年六个月

2022-07-28 21:35:20   上游新闻


(资料图片)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接、工程资金拨付等方面,他为十余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其财物共计253万元。近日,巫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当庭宣判巫溪县某国企原董事长石某某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石某某在2016年至2021年先后担任巫溪县县属国有企业巫溪县某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某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接、工程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何某某、王某、陈某某等十余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何某某、王某、陈某某等十余人财物共计253万元。

法院认为,石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5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巨大,依法应予处罚。

石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石某某犯罪数额、上述量刑情节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决定对石某某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石某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通讯员 张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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