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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热点:上游帮忙丨阳光房建好了 商家预收的3万元却迟迟不肯退差价

2022-07-16 16:51:55   上游新闻

“商家找不到,商场又不管,咋办?”近日,市民张先生向上游新闻热线966966/上游新闻APP反映,他曾在江北区居然之家(金源店)购买了阳光房,可安装完工后,商家却迟迟不上门收方(即收工程量),估计还有9000多元未退,期间也多次向商场投诉,但一直未果。

市民:商家拖延不收方拒绝退款

“2019年9月,我在居然之家商场内的堡屋门窗,花了3万元购买定制阳光房。可商家上门安装才得知并非厂家定制,而是拉材料到现场人工切割。”张先生说,他当时想着钱也交了,材料也拉过来了,没办法就只有接受了。


(资料图片)

据张先生提供的详细配置报价表显示,阳光房固定单价700元/㎡,玻璃护栏780元/㎡……合计总价是34624元,但在顾客签字一栏后面,还手写备注了“已付贰万柒仟元,加定金叁仟元,合计三万元整”等文字。

张先生表示,这只是商家的清单合同,按照购买和安装过程中的沟通是收方后,再来按照这个清单价格确定最终价格,进行多退少补。当阳光房安装完毕后,张先生多次催促商家上门收方,但对方找各种理由推诿,后来直接电话、微信都不回。最后,他找到商场才知道堡屋门窗已撤店了。

商家:给了顾客解决方案未同意

张先生说:“我当时就找到居然之家售后部门说明情况,并提交了相关资料,以及与商家微信沟通的相关信息。可此事发生至今快3年了,问题一直未解决,这期间也多次上门询问进展情况,但商场售后工作人员均以商家不出面为由,没办法进行协调解决了之。因此,他无奈之下只好向媒体求助。

对此,上游新闻记者致电张先生提供的堡屋门窗负责人李先生的电话号码,经多次拨打才联系上。

“阳光房测量尺寸后,最终总价就是3万元,何来收方一说。”李先生说:“两年前,我就从居然之家撤店了,至今电话号码都未换,对于消费者提出的问题曾多次沟通过,也给了解决方案,现在顾客既然不满意阳光房,索性就直接把阳光房全部拆除,全额退款3万元,但不承担拆除过程中造成的损失。

李先生说:“商家的解决方案太离谱了,我同意商家自己来拆,必须承担拆除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可对方迟迟未出面。”就这样,双方陷入了僵局。

商场:会积极协调双方尽快解决

“钱交给了商场,商家撤柜没退完钱,商场应该负一定责任。”7月14日,记者再一次陪同张先生来到居然之家,这次不光有上次接待他的售后工作人员瞿先生,还有售后部有关负责人。

售后工作人员瞿先生说:“自从接到张先生的投诉,每次都联系了商户李先生进行交涉,也曾当面打电话要求其过来处理此事,但一直未露面,导致该问题一直未能彻底解决。

经过一番沟通后,售后部有关负责人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案,就是待天气转凉后,请商场内同行业的专业人士,到张先生家测量阳光房的尺寸,按照清单价格进行计算退差价,并发函告之商户,给予一定期限出面前来解决问题,如逾期未处理,就动用商户交的保证金先行处理消费赔偿要求。

对此,上游新闻会持续跟进该事件的进展情况。

律师提醒:消费者可向商场投诉维权

就张先生的遭遇,重庆中耀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源佳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和四十三条的规定,消费者可以通过投诉、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方式解决。如果是在展销会或者租赁柜台上购买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因此,他是可以直接向居然之家商场要求相应赔偿。

“对于固定、临时性展台,商场有监督义务,而且商家在与商场合作时都会交纳保证金,所以商场有办法制约商户,也有能力为消费者保驾护航。”陈律师建议,消费者要妥善保存好购买商品的相关票据,如收据、发票、合同等,以便维权时有据可依。

上游新闻记者 陈英 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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