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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20时起 河南暂停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

2022-04-29 13:53:54   今日消费

近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河南省于2022年4月29日20时起暂停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2022年5月19日8时上线运行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并恢复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同步实现两套信息系统对接。

系统切换期间,哪些业务能办?要通过什么渠道办理?系统暂停将影响哪些具体业务?记者一一为您打探。

业务停办

记者向省人社厅了解到,系统切换期间,全省暂停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所有业务。暂停办理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工伤医疗费用即时结算业务和工伤职工在协议医疗机构社保卡刷卡记账业务。

线下和线上及外部对接渠道都将暂停。具体来看,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事大厅、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街道(社区)社会保险便民服务网点、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社保自助服务一体机等,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河南社保”App、“河南社保”微信公众号,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办”、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涉及河南社会保险的相关业务都将暂停服务。

提醒注意

值得关注的是,暂停期间,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可正常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恢复业务办理后,可通过社会保险业务服务渠道查询缴费情况。

根据省人社厅下发的通知和计划,暂停期间未及时办理的待遇申报类业务,恢复办理业务后优先办理,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需办理工伤保险新参保业务的,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可通过电子邮箱或其他形式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另外,工伤职工可根据伤(病)情需要,在4月29日18时前通过协议医疗机构社保卡刷卡记账一次性开足所需药品。工伤职工在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用由协议医疗机构做好记账登记,待业务恢复办理后,按正常流程出院结算。

延迟报销

因急诊急救确需门诊或住院治疗的工伤职工,可在协议医疗机构先行现金垫付住院或购药并留存支付票据,待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启用后,再按照零星工伤医疗费报销程序进行报销(可报票据以手工备案审批认定时间为准)。

按照计划,5月19日8时起恢复所有业务办理。为减少切换影响,5月份的业务受理时间延长至5月27日24时,自2022年6月恢复至每月25日。如有疑问,各参保个人和单位也可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

标签: 河南省人社厅 暂停办理 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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