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乘坐轨道交通5号线到园博园站时,途中看见有人携带如成人手掌大小的鹅卵石,如此坚硬,带有一定危险性,这到底算不算违禁品类呢?”日前,市民王先生在上游新闻热线966966/上游新闻APP报料,并晒出图片。
4月21日,上游新闻记者联系上了报料市民王先生。“我当时在冉家坝乘坐轨道交通5号线去园博园,在车厢内无意间发现座椅下面有块鹅卵石,当时有位男性乘客的脚踩在上面。”王先生说,他中途一直闭眼在休息并未在意,到了终点站园博园站,正准备下车时,却发现鹅卵石被遗留在了车厢里。
对此,王先生认为,乘客如此随意携带大块鹅卵石乘坐轨道交通不妥,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
那么,鹅卵石到底是不是违禁品类?记者来到轨道交通5号线大石坝站找到了答案。当记者提供了王先生报料中的图片,该站点的安检人员看后明确表示,在《重庆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并未明确规定不能携带鹅卵石,但建议进行包装后携带。不过,根据《重庆市轨道交通乘坐规则》中第五条“乘客随身携带物品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中提到,物品重量不得超过20公斤,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2米。超过上述规定的,不得携带进站、乘车。
对此,该安检人员还提醒到,轨道交通每个站点的安检口处都有《目录》,如乘客对禁止限制携带物品不清楚,也可提前咨询安检人员,或是拨打服务热线电话(68002222)进行咨询。
在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如乘客携带禁止限制携带物品进站,安检工作人员会对其进行劝离,改乘其他交通工具,情节严重的将按照轨道交通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上游新闻记者 陈英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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