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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甜酒饼被举报“三无产品”,江西上犹超市赚一毛五被罚5000元

2022-04-20 18:28:13   上游新闻

米酒,是江西赣南地区民间常见的家酿饮品,而酒曲酒饼制作亦是一项历史悠久的民间手艺,是酿造甜酒、米酒等重要原料之一。

4月20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接到报料称,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幸福万家超市销售一款名为“蜜蜂牌”甜酒饼因包装标识问题被举报,2022年4月12日,上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该超市构成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法律规定和标注虚假内容的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0.15元,处罚计人民币5000元。”

▲涉案的蜜蜂牌甜酒饼。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上述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12月16日,上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12315举报单,消费者在幸福万家超市购买的甜酒饼属于三无产品并宣称有功效,2022年1月13日,该局执法人员对幸福万家超市进行检查并制作了现场笔录等。

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上犹县幸福万家超市2021年12月18日从南康区唐江镇的经营者处,购进由江西红星酒饼厂生产的甜酒饼20包,购进价格为0.85元/包,没有索证索票。该甜酒饼包装标签标示有“强身健体,是产妇的滋补佳品”表明功效的词语,且标签上没有载明法律规定的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生产者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2021年12月19日,该超市以1元/包的价格销售了一包甜酒饼给举报人。举报人购买后发现该甜酒饼包装标识问题后,向幸福万家超市协商要求退赔,双方未达成一致。2021年12月20日,幸福万家超市将剩余19包退回至供货者,退货过程未开具任何退货票据。甜酒饼的货值金额20元,违法所得0.15元。

“我家超市开店不久,这是第一次卖,也是通过同行介绍进货的。这个甜酒饼是老品牌,私人产的,没有厂家。”4月20日,幸福万家超市负责人李先生告诉记者,在他看来,甜酒饼应当不属于食品,而属于农产品。接下来,他考虑提起行政诉讼。

▲2022年4月,上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幸福万家超市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在赣州当地从事米酒酿造行业的陈先生介绍,甜酒饼属于祖传秘方,一般民众不会制作。甜酒饼行业没有合格证,它不是食品,是酿酒的酒曲饼。“如果是大的酒厂,就会批发数十斤,一般家庭酿酒就买六个、十个,酿一缸酒。但据我了解,传统酒饼是没有合格证的,老百姓也不可能自己去贴合格证,这个是缺乏国标的。”

陈先生说,赣南地区酒饼生产,主要集中在赣州市南康区,“赣州市18县的酒饼,几乎都是南康的老师傅做的。”

“一般情况下我们不会去(查处),现在没有正规的厂家专门生产这个东西(指甜酒饼),有点像民间偏方、土药一样,没有这个东西不行。”4月20日,赣州市市场执法稽查局南康分局举报受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超市经营甜酒饼,最怕举报人举报。他提醒,超市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注意厂家资质,“老百姓自己要用这个东西,一般不会举报”。

“超市会从正规厂家进购葵花籽,有的超市为了方便顾客称好分开单独包装,明码标价,按照正常来说是合情合理的。但人家如果说举报你,就说你是另外加工的,这很难处理,我们都没有确切的法条来规定。”上述工作人员举例说。

上游新闻记者 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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