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已经68岁的妈妈见义勇为,我是既自豪又担忧......”4月19日,家住江北区的高先生致电上游新闻966966热线,称前几天自己在和妈妈的聊天过程中,听她讲述了自己见义勇为的特殊经历。所谓“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妈妈随意闲谈的内容,却让高先生既自豪又担忧。
高先生的妈妈名叫吴德蓉,今年68岁,家住石马河街道景园社区。4月17日,她在小区附近散步,忽然看到一个年纪较大的老人,在悄悄拿一个带孩子女士包里面的东西。女士惊觉时,才发现手机不见了。
吴德蓉见状,立马上前拉起那位女士,就去追偷拿手机的人。那时,拿手机的人还没走远,两人很快就追上了。那人见有人追,一时心虚就把手机递给了女士,随后便匆忙离开了。
“这都是我应该做的事,不值一提!”吴德蓉说,晚上吃饭时,她就将这件事当龙门阵一样讲给儿子听。谁知儿子听了以后,自豪的同时,也开始担心,说你这么大年纪了,万一出了事怎么办。
在高先生眼里,妈妈能做出这样的事,并不意外。
“妈妈一直是个热心肠的人,喜欢助人为乐。现在这么大岁数了,乘坐公交车时,她还会主动给那些看上去比自己更老,或者残障人士让座。”高先生表示,在妈妈的带动下,自己也爱志愿者工作,多年来,一直服务于重庆山城志愿服务中心。
“有这样的妈妈,我的确是既自豪又担忧,自豪的是,妈妈68岁了,‘侠义心肠’依旧不减,能够挺身而出帮助别人。担忧的是,妈妈年纪都这么大了,万一在见义勇为的过程中,出现危险怎么办?”高先生说。
律师:
见义勇为中保障自身安全也很重要
市民在见义勇为中,如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自身的安全?针对高先生的忧虑,记者联系上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吴兴兵。
吴先生表示,在见义勇为中保障自身的安全也很重要,关于老人见义勇为的行为,最好是要保证自己的安危,因为财产损失与人身安全相比,一般紧迫性较低。考虑到老人年纪较大,直接制止效果不一定好,因此可以提示周围其他人一起见义勇为。
如果是在公共场合,还可以立刻联系管理者,如司乘人员、保安、店员等进行处理。还可以通过巧妙的方式,提醒被侵权人自己注意。如果觉得当场进行制止,自身有危险的,可以在事后报警时作证或者提供线索,让警方进行处理。
另外,“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但在见义勇为的过程中,也有些注意事项。
关于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问题,曾经,“要不要救”、“该不该扶”的问题,一度成为众人议论的焦点。面对见义勇为还可能承担被人误解甚至讹诈的风险,很多人在见义勇为面前望而却步。
但现在,民法典已经一锤定音:见义勇为,免责!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上游新闻记者 范圣卿 实习生 吉家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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