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建筑工人将拥有稳定的工作单位,“带编”工作。
近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发布了《重庆市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提出要深化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引导劳务企业转型发展。
重庆中心城区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建筑工程项目以及轨道交通、道路、桥梁、隧道工程等试点项目,要取消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时应分包给有资质劳务企业的限制,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必须采用自有工人施工。
这一举措为全国首创。
问题:
劳务用工管理松散 老龄化严重
《方案》指出,当前,重庆建筑劳务用工管理松散,劳务作业范围不清晰,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拖欠问题未得到根治,从业人员门槛低、流动性大、文化程度不高、老龄化严重、企业归属感差、技能培训不足、劳动保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因此,要深化建筑用工制度改革,充分调动企业和广大建筑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为实施“建造强市”和促进重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也就是说,重庆的建筑工人将“带编”工作。
“这里的编制并不是人社局认定的行政编或事业编,它指的是建筑单位的自有员工,成为自有员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技能等级证书。”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方案》的目标是,到2025年,符合重庆建筑业发展特点的用工方式基本建立,建筑工人技能水平大幅提升,有专业技能等级的建筑工人占比达90%以上。其中,中级工及以上技能工人占比80%以上,高级工及以上技能工人占比10%以上。全市建筑企业自有工人占比达50%以上,建筑工人劳动环境得到较大改善,职业认同感、安全感、获得感普遍提升。
举措:
培育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 为工人买保险
《方案》指出,重庆中心城区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建筑工程项目以及轨道交通、道路、桥梁、隧道工程等试点项目,要取消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时应分包给有资质劳务企业的限制,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必须采用自有工人施工。
要鼓励和引导现有劳务班组或有一定技能和管理能力的班组长成立以砌筑、钢筋、混凝土、架子工、木工、装配式施工等工种为主的专业作业企业。
专业作业企业作为建筑工人从业的合法载体,以作业班组形式参与工程施工。同时,专业作业企业应当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法为建筑工人缴纳社会保险,鼓励企业与建筑工人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
为了保护专业企业的权益,《方案》也指出可根据工程项目需要,使用临时用工,但临时用工数量不得超过企业自有工人总数的10%。
在强化安全管理方面,重庆还将建立完善全市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数据库,动态记录建筑工人身份、培训考核、技能等级、工资发放、从业记录、诚信以及现场作业绩效等信息情况。建筑工人经过必备的安全生产培训并在信息库中加以记载后,方可允许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名词解释>>
建筑企业自有工人:具有一定专业技能水平,与建筑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社会权益有保障,安全生产有保证,有较好经济收入,所属企业对其进行持续的培训和管理的工人队伍。
上游新闻记者 陈竹 摄影 任君
标签: 建筑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