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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举报插手矿产开发,云南自然资源厅原总工被降职和严重警告

2022-04-18 16:40:13   上游新闻

锰矿,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矿产资源,尤其是富锰矿和优质锰矿资源,已被列入紧缺矿种。

江西人刘晓铭从商多年,一直从事钢铁相关贸易业务。2004年开始,刘晓铭和他的北京云璞公司在云南西双版纳勐海县投入了上千万元资金,勘探开发了勐海锰矿,但直到2018年12月《采矿许可证》到期勐海锰矿也没有正式投产。刘晓铭称,自己遭到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原总工程师张明晶的“套路”。

今年4月15日,刘晓铭再次向有关部门寄去对张明晶的举报信。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获悉,刘晓铭向云南纪检部门实名举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原总工程师张明晶,利用职务便利,以共同投资为名索取矿权,并通过其亲属持有取得勐海锰矿巨额矿产权益3000万元以上,其行为涉嫌受贿罪。张明晶还被举报以亲属名义从事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矿权交易,侵吞私营企业巨额矿权利益。

云南纪检部门接到刘晓铭举报后,历经4年多的调查得出结论,“未发现张明晶有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但发现其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并以委托他人理财的方式获取高额利息的违纪问题。”张明晶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二级调研员降为三级调研员,收缴违纪所得78万元。

刘晓铭耗费4年多向纪委举报的张明晶职务犯罪案,虽然得到回应,但他对于这一结果并不满意,“明明是公然索贿,怎么就只是违纪降职呢?”

▲勐海锰矿矿山局部。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150万元入股被指变相索贿

刘晓铭从商多年,长期在矿产资源领域经营。上世纪90年代,刘晓铭看好国内钢铁企业的发展以及对于炼钢必备原料锰矿的需求,从缅甸进口锰矿石向国内钢铁企业供货。但因为种种原因,缅甸锰矿石产量远远满足不了需求,刘晓铭也积极寻找矿点准备自己采掘锰矿。在这期间,刘晓铭认识了时任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矿管处处长张明晶。

2004年,刘晓铭在云南西双版纳州勐海县西定乡找到了一处新锰矿矿点。刘晓铭回忆称,勐海县这个矿点是当时云南省境内非常看好的一个矿点,露出地表的矿体高达30多米,仅0.18平方公里区域里初探的铁矿储量就达800-1000万吨,“专家认为这里的矿藏储量非常大,最多可能有5000万吨,远景可能有上亿吨。”刘晓铭举报称,公职人员张明晶听说了勐海锰矿的消息后,随即也介入矿产开发,“张明晶为了进一步确定矿藏储量,于2006年1月、12月两次以北京云璞公司名义,私下委托机构、专家对矿区进行调查,了解矿山资源储量情况。”

2007年,北京云璞公司在完成基本的矿产资源勘探手续后,将办理采矿权证所需的矿产资源储量申报、矿区范围划定、地质灾害评估等申报手续,汇交到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正式申领采矿权证。此时,已经转任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处处长的张明晶再次找到了刘晓铭,提出自己的亲属宋新民要入股勐海锰矿。无奈之下,刘晓铭根据张明晶提供的“云南浩晟祥经贸有限公司”名称,向勐海县工商局申请取得以北京云璞公司、刘晓铭、浩晟祥公司为投资人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2008年8月28日,勐海云璞公司登记成立,浩晟祥公司出资150万元取得勐海云璞公司30%的股权。

工商注册资料显示,2008年5月19日成立的浩晟祥公司由股东宋新民、张月馨各持股50%。刘晓铭称,两人与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时任主管官员张明晶均有亲属关系。

根据2011年浦发银行昆明分行指定的评估机构评估,勐海云璞公司和所拥有的勐海锰矿,仅矿权价值即高达3000万元以上。刘晓铭表示,张明晶通过自己亲属获得了勐海云璞公司30%股权,但付出的代价仅150万元,“其目的就是变相索贿,入股我的勐海云璞公司,相当于白送,实质上就是干股。”

▲勐海云璞公司的锰矿采矿许可证早已经过期。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云南第一操盘手”取得实控权

2008年12月8日,勐海云璞公司正式获得《采矿许可证》。勐海锰矿拿到准生证,一直主导锰矿开发的刘晓铭也开始筹划锰矿的各项生产事宜,包括矿区征地、拆迁、建设等。

刘晓铭提供的资金交易记录显示,勐海锰矿开发前期,除了公司自有资本投入外,刘晓铭从北京云璞公司和亲友处筹集资金3000多万元,投入锰矿厂区原住居民搬迁、林地补偿和设备采购等。刘晓铭表示,他几乎投入了自己全部身家,甚至将北京自有住房都进行了变卖。锰矿的“隐名股东”张明晶,仅在2010年投入300万元资金到锰矿建设中。

2013年5月底,勐海云璞公司一笔2500万元的贷款到期需要归还,但此时的勐海云璞公司已经因为前期投入而入不敷出。主管日常工作的刘晓铭找到张明晶,寻求资金支持。

刘晓铭说,张明晶随后将号称“云南第一操盘手”的龙健推荐给他,由龙健提供偿还资金。但当龙健带着借款合同与刘晓铭见面时,刘晓铭发现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利息为月息3分,计算复利,“我当时就觉得奇怪,他既然是张明晶的朋友,怎么会要这么高的利息?但眼看银行资金快到期了,迫于形势我也只好签了。”记者统计借款单据统计发现,龙健2013年开始向勐海云璞公司共计提供借款2500万元,勐海云璞公司筹资偿还本金300万元,支付利息440万元,共还本付息740万元。

2015年,勐海锰矿生产再次陷入僵局,借款人龙健也开始催要借款,双方经过多次商议,签订《重组协议》对之前的债务债权关系进行一次性解决。《重组协议》约定,根据龙健计算的借款本息4011.70万元,按4000万元进行债权转股权。公司包括矿权、尾矿库、机器设备在内的资产整体作价1亿元,扣除债务计算原股东的股东权益。重组后的勐海云璞公司总资本金为6900万元,刘晓铭占股17.1%,龙健以4000万元债权占股权57.97%,浩晟祥公司占股10.44%。

一连串资本操作之后,曾经的借款人龙健,取得了勐海云璞公司以及勐海锰矿的实际控制权。刘晓铭用“鸠占鹊巢”来形容这一切。

2008年勐海云璞公司登记成立以来,历时7年完成了矿山征地、原住居民搬迁、采矿设备购买等工作,完成了矿山建设。2015年初,勐海锰矿开始试生产,铁精粉日产量达到1200吨左右,产值约60万元。2015年4月,就在勐海公司准备正式开工投产前,矿上却和村民发生冲突,生产陷入停滞,已经实际控制勐海锰矿的龙健,一直没有能够有效恢复生产。

2018年12月8日,勐海云璞公司《采矿许可证》到期,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公示信息显示,勐海锰矿的采矿证至今没有续期。2021年7月,勐海云璞公司耗费巨资建设的尾矿库被列入关闭清单,限期2022年12月关闭。

2019年3月,勐海云璞公司因拖欠浦发银行贷款本息1827余万元没有归还,昆明中院根据审判结果决定对其予以执行立案。2020年6月,勐海云璞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列入限制高消费的“老赖”名单。勐海云璞公司和勐海锰矿虽然坐拥巨大的矿产储量,但目前已经陷入“无矿可采”的局面,被迫歇业停产。

▲云南省纪检部门对张明晶违纪情况的通报。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举报人不认可“只违纪不违法”结论

2017年开始,刘晓铭开始向云南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张明晶涉嫌多项违法违纪。

刘晓铭指控称,张明晶利用职务便利,以共同投资为名索取矿权,并通过其亲属持有取得勐海云璞公司巨额矿产权益3000万元以上,其行为涉嫌受贿罪。张明晶还被刘晓铭举报涉嫌以亲属名义从事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矿权交易,侵吞勐海云璞大河矿业有限公司巨额矿权利益。

2021年6月9日,云南省纪委监委相关部门向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信访办回复了《关于刘晓铭实名举报省自然资源厅原总工程师张明晶有关问题采取“六个一批”措施处理情况的函》,对于刘晓铭的举报进行了一次回复,披露了对于张明晶被举报一事的调查结果:2019年3月,张明晶被免去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职务,2019年12月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记者注意到,2017年4月,云南省纪委信访室收到针对时任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原总工程师张明晶“利用职务便利借亲属名义侵占勐海云璞公司30%的股份、以亲属名义从事矿产资源开发、欺骗迫使刘晓铭同意以债转股,变相夺取勐海云璞公司的股份”等问题的信访举报。2017年5月11日,纪检部门初步认定张明晶“应涉嫌严重职务违法”。

2018年4月,云南省纪委省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指定昆明市监委办理,昆明市监委成立核查组经过9个月的核查,“未发现张明晶有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但发现其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并以委托他人理财的方式获取高额利息的违纪问题”。

2019年3月5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决定对省自然资源厅原总工程师张明晶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纪检部门的调查结果部分证实了刘晓铭关于张明晶的实名举报。纪委调查结果显示,张明晶存在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一是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二是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让妻子王宇清放贷给管理服务对象获取高额利息78万元。刘晓铭对于张明晶其他的举报均未得到纪委证实。

2019年12月2日,云南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提出对于张明晶的处置意见:给予张明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鉴于其无党内职务,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两年,对张明晶违纪所得78万元予以收缴,由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规定给予张明晶相应的行政处分。2019年12月17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决定给予张明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二级调研员降为三级调研员,收缴其违纪所得78万元。

上游新闻记者从司法渠道也获悉了刘晓铭和龙健等人就勐海云璞公司涉及的债转股等纠纷民事判决。司法文书证实,相关案件经过昆明中院、云南高院以及北京三中院、北京高院等多地法院的审理,均没有支持刘晓铭方面提出的返还股权出让金、公司股权争议解决等请求。

刘晓铭和他的北京云璞公司,面对勐海锰矿,一筹莫展。刘晓铭耗费4年多时间向纪委举报的张明晶职务犯罪案,虽然得到了纪委监察部门的正面回应,但他对于这一结果并不满意。他认为纪检部门的调查结论仅认定张明晶的行为违纪但不违法,有失偏颇。“我完全不认可纪委对于张明晶的处理结论,张明晶通过亲属公然索要勐海云璞公司30%股权,价值3000余万元的股权150万元就拿走,这不是强取豪夺是什么?”

目前,刘晓铭仍在通过各种渠道向云南有关部门反映张明晶相关问题。

4月17日,上游新闻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张明晶,他对于刘晓铭的举报不愿多谈,仅回应称:“纪检委已经调查各方面了,组织和纪检都有结论。”

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实习生 冯欣怡

标签: 严重警告 自然资源 矿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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