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今年4月是第34个爱国卫生月,主题为“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为大力弘扬爱国卫生的优良传统,彰显爱国卫生运动历久弥新的生命力,引导群众培养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筑牢疫情常态化防控社会大防线,重庆市健康教育所联合华龙网发布“健康中国巴渝行”爱国卫生月系列专题科普,邀请各界专家共话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健康知识。
生活垃圾分类是事关群众居住环境和身体健康的“关键小事”,为引导群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本期,好医声科普邀请到重庆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生活垃圾分类科副科长卢彦,来聊聊生活垃圾为什么要“分”、怎么“分”、不“分”会不会被惩罚,以及市民朋友应该怎样做好生活垃圾分类。
划重点!生活垃圾“四分类”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以我市中心城区为例,每天都要产生生活垃圾1万吨。这些生活垃圾不分类就会变成混合垃圾,不分类妥善处置就会污染土壤、污染水体、影响大气、影响环境卫生并传播疾病。
2019年12月1日,住建部发布的新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正式实施,将生活垃圾明确划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
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例如玻璃、金属、塑料。
有害垃圾是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例如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等、废电池。
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烂、含有有机质的生活垃圾,比如家里厨房产生的蛋壳、瓜果皮核,单位食堂、餐厅产生的剩饭剩菜,农贸市场废弃的果蔬垃圾。
其他垃圾是黑色标志,简单来说,就是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它的特点是难以辨认、难以回收利用,比如破碎陶瓷、尘土、用过的一次性纸尿布、餐巾纸等。
注意!垃圾不分好,惩罚少不了
2022年3月1日,《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对生活垃圾分类提出更多更细的要求。
《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其中,可回收物可以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
《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个人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多次违反投放规定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我们如何做好生活垃圾分类?
其实,大家不用把“怎么分”想得太难,一个口诀就能让你轻松分类:有害红桶单独放,回收蓝桶直接卖,厨余垃圾绿桶投,其他集中灰桶收。
有害红桶单独放: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各类生活垃圾,这是因为有害垃圾会对人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的危害。有害垃圾产生量不大,可暂时存放后到有害垃圾投放点单独投放。
回收蓝桶直接卖:鼓励把可回收物通过智能回收箱、两网融合点、物业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议在办公室、家里设置一个可回收物存放点。存放时要注意安全,如避开火源。
厨余垃圾绿桶投:厨余垃圾应该沥干后投入绿色垃圾桶,提示大家,垃圾袋是其他垃圾,要投入其他垃圾桶。
其他集中灰桶收: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可以通通投入其他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