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游新闻记者从达州市开江县获悉,开江县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大力推进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开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以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为主要任务,在全县范围内予以强力纵深推进。
为确保河湖长制工作成效,开江县建立了严格的责任体系。开江县制定出台《关于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县、乡、村三级河长管理体系,全县共设立河(库、塘、渠)长386名。
县级层面,建立领导小组领导下的第一总河长、总河长负责制。将7条主要河流和宝石桥水库确定为县级“七河一库”,由16名县级领导分别担任县级河(库)长。
乡、村层面,确定乡镇级(库、塘、渠)河长128名、村级(库、塘、渠)河长242名,县内所有河、库、塘、渠管理实现全覆盖。建立“河长 巡河员 护河员 保洁员”治理体系。
同时,开江县建立《镇级河湖巡查保洁制度》,加强人员使用管理,严格落实巡查保洁工作职责,配合村级河湖长定期清理河湖水面漂浮物、岸线垃圾废弃物、渔网等,实现河湖巡查管护常态化开展。
积极推进河湖管理联防联控,开江县先后与重庆市梁平区、开州区签署《新盛河、南河管理保护联防联控合作协议书》,建立川渝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开展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升双方应急处置能力;探索建立两地交叉执法检查机制,努力做好跨界区域环境管理;加大联合检查的频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等,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据了解,2021年以来,县、乡级河长开展巡河3425次。
针对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江县深入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大力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对全县小水电项目进行综合评估,清理整改小水电7座,形成《开江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达到目标要求。
经过5年的持续努力,开江县水环境质量大幅度提升,主要河流、水库的水质达标率100%,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上游新闻记者 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