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合阳法院同家庄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彩礼返还引发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2019年年底,原告秦某某与被告任某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随后双方协商结婚及彩礼事宜,约定由原告给付被告彩礼20000元、金手镯一个、金项链一条、金戒指一个。订婚后原告如约履行了彩礼给付,但被告接受彩礼后却以感情不和拒绝登记结婚。嗣后,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彩礼,被告仅返还了20000元现金,对“三金”却闭口不谈,遂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返还“三金”。
立案后,承办法官联系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调解,刚开始双方分歧较大,各执一词不肯退让。承办法官遂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结合法律规定、当地风土人情、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等入手进行劝解疏导,缓解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在承办法官耐心调解下,被告表示其本意是愿意返还“三金”的,只是因原告曾出言侮辱过自己才不愿返还,只要原告道歉就返还该“三金”折价款13000元。原告得知缘由后,当面向被告道歉并接受被告的调解意见,被告亦当场返还原告三金折价款13000元。双方均对调解结果满意,本案得以圆满解决。(通讯员 郝晶 记者 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