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成渝金融法院的决定》获得通过,并于3月1日起施行。金融法院的设立,将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起到哪些积极作用?对重庆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有何促进?3月1日,上游新闻记者专访了发现(重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李哲伟律师。
两个月前,中央多部委联合重庆、四川专门出台了建设成渝西部金融中心的规划。
李哲伟表示,该规划提到将充分发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区位优势、产业优势,资源优势、生态优势;以金融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内陆金融开放创新为突破口,以营造良好金融发展环境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保障,完善提升西部地区金融市场功能,促进各类金融要素资源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全国性交易所和金融机构将在成渝地区设立交易系统和数据备份中心以及服务窗口;支持内外资金融控股集团、银行保险机构在成渝地区发展,以及探索建设数据资产交易场所、数字人民币试点、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等等。
李哲伟认为,随着西部金融中心各项规划职能的建设,各类金融机构的丰富与发展,成渝西部地区有关金融机构的发展也将走上快车道。而随着各类金融机构的设立,机构间频繁开展交易活动,与之关联的摩擦和争议也将越来越多。
“经济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西部金融中心的建立离不开司法的保驾护航!” 他谈到,随着我国第三家专门的金融法院落地重庆,成渝双城经济圈内的涉金融类案件,将由该专门法院集中管辖。
李哲伟从三个方面进行进一步解读。
首先,通过设立专门金融法院集中管辖,将全面健全金融审判体系,提升审判能力和现代化专业水平,加大金融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维护金融安全。其次,通过高质量金融案件司法审判,更好地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把好关,守住底线。此外,通过典型案例的审判引导金融行业健康发展,提示金融业发展中的潜在风险,为金融业的深化改革提供可靠的数据样本和保障。
在李哲伟看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是成渝西部金融中心必须担当的任务。成渝地区金融法院的设立,正是为了这些任务而来。“它的设立为国家数字化金融战略实施、加强国家区域性金融管理中心功能建设、促进成渝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
另外,保护中小投资者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维度。金融法院中有关证券类案件的审理,将必然涉及中小投资者作为股东参与诉讼的案件。此类“股东诉讼便利指数”也是世行评估营商环境的重要细分指标之一。成渝金融法院的设立,可以明显缩短成渝地区涉证劵类案件的诉讼周期、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增强投资者的诉讼能力,有效解决投资者维权难的问题,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李哲伟同时表示,成渝金融法院的设立将成为川渝两地的法律机构和从业者参与双城经济圈建设、贡献专业力量的一大契机。
上游新闻记者 陈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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