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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被盗用注册交友软件,平台理应协助维权

2022-02-16 16:26:02   上游新闻官方百家号

日前,天津一名从事护士工作的女士爆料称,有人使用了她的个人信息注册了探探APP账号。冒充者使用了她穿护士服的照片,写上了她的个人信息,并在个人签名里写“不是已婚勿划、不是医护人员勿划、已婚医护丁克可交朋友”等。事发后,平台方探探一直没有解决问题。探探客服表示,无法直接下架仿冒用户,举报者须先注册探探账号再在APP里举报。举报者需提供个人信息,例如生活照和身份证等,证明自己信息被盗用。

这起案例中,仿冒账户不恰当使用被害人的照片、个人信息,侵害了其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且发布足以引起常人误解的不当言辞,侵害了被害人的名誉权,导致被害人的正常生活受到不当干扰。

近年来,随着各类社交平台的使用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人会通过社交平台记录自己日常生活、工作或者学习心得。然而,也有人利用社交平台盗用他人信息,由此引发的侵权纠纷案件日益增多。

在实际维权操作中,往往被害人维权成本高,一部分网络平台放任不管,这也是山寨账号、仿冒账号泛滥、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

网络名誉侵权行为具有便捷性和随意性,且侵权造成的结果容易超出控制。此类侵权行为一旦发生,被害人可及时固定证据,核实侵权人身份,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但在实际操作中,相关环节必须要有社交平台的配合,才能及时制止侵权行为。

目前,大部分社交平台的举报投诉渠道都较为隐蔽,页面菜单上并没有显著图标,在投诉中也要求提交投诉者个人身份信息、上传权利证明材料等要求,程序极为繁琐。另有部分平台并不具备完善的举报机制。

在互联网时代,站在流量风口的社交平台在获益的同时也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对于侵权行为,平台方有义务进行处理,在保护公民的权益方面,应当承担起应尽的责任。例如,畅通举报和投诉渠道,从而更好地维护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社交平台决非是一个可以随心所欲的法外之地,对侵权等违法行为决不能视而不见、放任自流,应当不断创新监督手段、加大监督力度,不给违法侵权者可乘之机。

上游新闻 张莹

编辑: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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