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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3日上午,我辖区徐家庄村发生一起治安案件。经查,当日上午10时许,在徐家庄村村委会院内核酸检测现场,邓某某与村工作人员吴某某发生口角后互殴,继而阙某等四名工作人员参与殴打邓某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对结伙殴打他人的吴某某、阙某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五百元罚款,对温某某、周某某、常某某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对殴打他人的邓某某给予行政拘留五日。
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21年12月24日
标签: 核酸 西安 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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