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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文化丨连载丨米花糖史话(7)“太和斋”的历史归宿/辜世伟

2021-12-13 10:58:40   上游新闻官方百家号

人 文 考 古

“太和斋”的历史归宿

——米花糖史话(7)

辜世伟

离去了,却没有离去

消失了,却并未消失

潮来潮往皆为水

云卷云舒总是云

看电视剧《金粉世家》,对其最后一集女主人公被历史洪流裹挟着,淹没在尘烟的结局,无不嘘唏叹息。是啊,个人也好,家族也好,在历史洪流面前,很少有选择的权利。

有很多人迷惑,为什么声名远播的“太和斋”,在解放后名声逐步就慢慢黯淡了呢?以至于如今再也在小城找不到这块店铺,看不到这块招牌。

许多人也不了解那一段时期的时代环境,对“太和斋”命运所带来的影响。

在米花糖历史上,米花糖自从被发明创造出来,就一直没有衰落过,在小城生根发芽,传承发展,成长壮大。但就“太和斋”这一店铺、品牌及其主人的命运而言,却注定被历史洪流之巨椽所改写。

我们无法记录“太和斋”店铺在陈汉卿一九四九年底逝世后,六十岁的陈丽泉掌舵“太和斋”进入五十年代,在社会主义洪流中际遇历史性革命的每一个细节。但打开尘封的历史,仔细理一理陈丽泉在解放初期所面临的时代环境,体会一下他在上世纪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那种社会环境下,所必然会采取的生活选择,从而发见那时工商业界在历史洪流中的共同命运, “太和斋”及其主人宿命式的历史际遇,还是能得一窥。

且让我们当一回历史侦探,看看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们不妨翻开党史、建国史和中国近现代史,回顾一下建国后那一时期、也就是1949年底在陈汉卿逝世后陈丽泉接手的“太和斋”的最后十五年的政治形势、经济政策和社会运动。

中国近现代史,可以简要归纳为几段:

1911至1919年,是资产阶级为主导的旧民主主义革命;

1919年“五四运动”开始到1949年,共产党带领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目标是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这一目标1949年实现。

1949年新中国建立到1956年,处于新民主主义社会时期。这是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变的过渡期,目标是对旧社会形态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建立国家资本主义。总任务是没收地主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官僚资本归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高级形式是公私合营并最终公有制,使企业具有社会主义性质,消灭剥削阶级,工人摆脱被剥削地位,逐步成为企业主人。这一目标1956年基本完成。

此后几年,国家对公私合营后的私股实行赎买政策:对私股实行定息制,统一规定为年息五厘,长达十年之久。同时对资本家和资方代理人也进行了改造,按照“量才使用,适当照顾”原则安排工作,使其从剥削者变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1964年,赎买政策年限终止,公私合营企业私方股份不再分红,股份消失,实现彻底公有化,建成计划经济体制,所有商品的生产、分配、销售、原料供给,全部纳入计划。这一体制直至1978年改革开放。

在这一历史洪流中,包括“太和斋”在内的江津工商业,经受时势洗涤,接受历史洗礼,被重新洗牌。

《江津县志》和《江津县商业志》比较翔实地记录了江津工商业在那一时期所经历的具体的风风雨雨。让我们摘录于此,来看看当时的社会经济历史背景。

1949年12月,解放军进入江津,江津进入社会主义时代。1950年10月,刘邓大军18军进军西藏,江津县将米花糖送给解放军作为慰问品。随后,江津米花糖在北京饭店定点销售,并进入国际市场。美食,不分时代,在各个社会都令人喜爱。也是在十月,抗美援朝战争开始。

1952年,社会主义运动转向工商业界。江津县人民政府组织工商业者投入“三反”“五反”运动,检举“五毒”行为,一批不法商人受到政府处理,一批表现较好的中小违法户由各地节约检举委员会从宽发落,做到了争取多数孤立少数。

当时的江津县长王昭回忆:城关区由江津地委、专署抽调干部,组成工作组,依靠工人、店员,团结城市劳动人民、民主人士和守法资本家,形成了“五反”统一战线。具体做法是在工商业者中深入动员、组织学习和交待政策;发动工人、店员学习政策,开展背靠背的检举揭发。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我县大部分工商业者,都进行了自我检查、交待,许多人还检举了别人。为正确执行党的统战政策,对他们中间的头面人物,县、区领导干部亲自出面交待政策,解除顾虑,促使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如开明绅士何策襄先生,不但主动交待问题,还积极配合,现身说法。私营产业主队伍迅速分化瓦解,整个运动很快便形成了高潮。

王昭还写道:“五反”结束后,及时消除工商界思想顾虑,组织他们发展生产,沟通城乡物资交流。7月至12月,政府组织工商业户前往参加西南区、赤水、合江、习水以及县内白沙、李市、城关、仁沱、朱沱等地的物资交流会。

1953年,江津县召开工商联筹委会二届三次会议,会上提出工商界要认清形势,走国家资本主义道路,搞好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城关、白沙两地1670户工业户中883户走上了国家资本主义道路。

1954年,江津工商界掀起贯彻全国工商联(筹)代表会议精神,学习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全县13113户工商户受到了教育,认识到私营工业唯一出路是走社会主义道路。

1955年,江津贯彻国家“统筹兼顾、各得其所、有所不同、一视同仁”的原则,号召私营工商业者要做到主观努力,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1956年,贯彻国家“全国规划、统筹安排、经济改组、按业改造”的方针,对工商业实行“赎买”,逐步推行“定息”,公私合营和合作化高潮迅速在全县兴起,城关举行了庆祝全行业公私合营和合作化大游行。至8月底,江津全县所有工商业基本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和合作化。参加公私合营和合作社的占总户数的85.24%。

1964年至1966年,这是个标志性的历史时刻,“文革”风暴刮起,资本主义最后的尾巴被割掉,私营企业的大限终于到来。这一年,江津公私合营的工商业企业实现全部公有化,私方成份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在那么一段历史时期,当时江津的工商业者,都在经历历史转变的粹炼和蝶变。“太和斋”的命运,只是那一时代私营企业的缩影。

我们不知道当年作为“太和斋”掌门的陈丽泉,在疾风骤雨般的连年运动中,具体是被列为哪类,是否受到过王昭县长的约谈;也没有史料记载陈氏兄弟的儿女们是否经受过风雨的磨难。陈氏兄弟的儿孙们,在所留下的文字中,在面对采访中,对陈丽泉和陈家第二代在那一时期的遭遇,或不著言辞,或缄口不言。

但我们通过史料以及此后陈丽泉的人生经历,基本可以得出以下判断:

第一个判断,陈丽泉在当时并没有被认可为“劳动者”,政治上陷于险地。由于“太和斋”在江津糖业界显赫的首要地位,雇有工人和店员,或因雇员少不够格划为“民族资本家”,但想要逃避社会风云,应该不容易。在当时的政治气候下,陈丽泉应该是被视为 “小资本家”,成份上应该是被划为“小商业者”或者“小工商业者”,大致享受着“富农”那一类型的社会待遇。可以猜想,已近花甲的他,早已饱经沧桑,自然知道小心翼翼“夹着尾巴做人”的道理,只能顺应时势。

证明陈丽泉当时属于“剥削阶级”,还有多年后的一份文件,即“文革”结束后一九八O年江津有关部门下发的关于区别陈丽泉为劳动者的文件。那份关于确认陈丽泉“劳动者”身份的文件,恰恰证明当年陈丽泉并没有被认可为“劳动者”。

再一个间接证明是陈氏兄弟孙辈在采访中隐约透露出的信息。他们或多或少都流露出因祖上的家庭成份,而在就业等生活经历上所受到的影响。子女中有被划为右派的,多半也是因家庭出身问题。

第二个判断是,陈丽泉并没有受到过分的人身冲击,应该是属于被从宽的,被善待的。政府在对待“太和斋”和陈丽泉问题上,采取的是友好温和的态度。以教育式的、引导式的、渐进的手法,将“太和斋”等同类私企逐渐纳入社会主义生产体系。

第三个判断是,陈丽泉对国有化进程是配合的,“太和斋”按照国有化的步骤,由私私合营,进而公私合营,进而彻底公有化,逐渐脱离陈氏家族控制,成为国有资产。

第四个判断是,太和斋生产已经难以为继。在建国到一九五六年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这六年,社会形态急速往社会主义经济社会体制转化,计划经济体制越来越严密,所有原料和产品,都纳入计划,“太和斋”已无法通过市场渠道采购到糯米、花生、芝麻、猪油等生产材料,也无法通过计划经济的销售渠道进行营销,生产事实上已经难以进行,已经无法独立生存。

顺应形势,通过公私合营最终国有化,是其必然之路。

虽然没有查到“太和斋”被公有化过程中的文件资料,以及股票之类的直接证据,但在史料的蛛丝马迹中,我们仍然可以找到一些痕迹。如,史料透露,陈丽泉担任过私方经理。这说明“太和斋”也曾是赎买政策的对象,陈丽泉在赎买政策的大形势下,自愿将自家的私有企业半卖半捐,交给政府进行公私合营,按照规定保留一点股份,所以才有“私方经理”一说。史料还记载,这一状况直到1964年陈丽泉逝世后,才宣告私方定息付清,原私方产业主不再行使职权,“太和斋”才彻底从法理层面上脱离陈氏家族。

证实这四个判断的证据,可以在“太和斋”在这场公有化改造中的命运和结局中得到。

一九五二年,“太和斋”“同鑫宜”“长远”等私营糖果店按照当时政策,实行私私合营,陈丽泉以“太和斋”、唐清和以“同鑫宜”与其他私营糖果店户组建糖果生产合作社(组),生产米花糖等糕点糖杂,统一核算分散经营。

一九五六年按照公私合营政策,陈氏兄弟“太和斋”、唐清和 “同鑫宜”、以及“长远”“兴发荣”“德亁元”“协利昌”“元丰”“胜和斋”等十多户私营企业所在的糖果生产合作社改造为公私合营集体性质,陈丽泉也和其他私营企业一样,将资产捐赠集体;到一九五八年,又有十户小商贩带资金入店。不过这时也还未完全剥夺私方权益,原小什字太和斋店铺虽然更名为“城关糖果生产合作社第一门市”,但陈丽泉还担任私方经理,直至1964年病故。当然,“太和斋”店铺的名称,作为私有制的符号,不再使用,在人们视野中消失了。

一九五八的文献还特别记载了对陈丽泉的表扬,文献中称:“城关公私合营糖果店副经理陈丽泉依靠工人,改用“滚刀开盆法”切米花糖,提高工效十多倍。

一九六四年,包括原太和斋在内的城关糖果生产合作社在斑竹巷的生产车间、生产资料和生产工人并入江津县糖果厂。六六年九月,全国公私合营企业对私方定息付清,原私方产业主不再行使职权,公私合营企业全部转变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江津糖果厂正式成为国营企业,称为国营江津糖果厂。

激情燃烧的岁月,疾风骤雨的运动,许多人物经受时代的磨练,许多家族经受时代的粹炼,许多企业经受凤凰涅槃。

陈丽泉之所以受到善待,应该说与陈氏兄弟多年的商德有关。陈汉卿陈丽泉厚道经商、低调让人、善待员工等美德,让他们及其儿女在激烈的政治风暴中,安然度过,没有被批斗,没有被抄家,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没有受到太大冲击。相反,老年的陈丽泉时不时还会得到技术革新的表扬,陈氏兄弟在县志上还名留青史,儿女也能成为民主党派,受到尊重。

通过长达十二年漫长过程时代洪流的洗礼,“太和斋”逐渐转变性质,从最初的私营企业,到私私合营,到公私合营,最终于一九六四年涅槃,由社会主义大溶炉溶化为了公有制,融入了公有制的江津糖果厂,浴火重生,飞腾出新的生命,焕发出新的活力!

虽然在一九七九年“文革”结束后,国营糖果店第一门市恢复“太和斋”糖果店招牌,但随着二OO一年房屋被拆建新修重百江津商场大楼,“太和斋”店铺招牌就此摘下,隐没江湖。

行业的命运就是企业的命运,企业的命运就是人物的命运。

从上述历史记录,已经不难想象陈丽泉在那一历史洪流中的必然选择。陈丽泉在时代感召下,一定会顺应形势,配合社会主义改造,拥护公私合营,捐出私有资产,而绝不会做抱着财产不放、与人民政府为敌的反动分子。

历史对陈丽泉的配合,也予以了充分的肯定和褒奖。

为陈丽泉平反的文件

一九八O年六至七月,根据中央政策,江津县政府对原工商业者纳入公私合营的国合企业的私方人员,进行区别工作。之前对陈丽泉的身份,虽没认定其是反动分子,但也没有明确其为劳动人民。所以,据陈氏后裔说,那时全家也因为商人家庭出身的身份,多年很压抑。一九八O年,一份文件像喜报一样发到陈丽泉家属手里。六月十二日,江津县革命委员会发“江革区别[1980]字第562号”文件,由江津县商业局转发《关于对陈丽泉同志区别为劳动者的通知》,内容为:“根据中共中央(1979)8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批准陈丽泉同志区别为劳动者。希公布。特此通知。”

历史为陈氏家族正了名。

不过,历史又总有历史的遗憾。洪流漫过,被改变的一切,难再复原;逝去的一切,再难追回。“太和斋”牌匾,终未能重新挂起;“太和斋”资产,终不会重回旧主。陈丽泉幺女婿李民康已经九十有二,每每念及此事,心中就耿耿于怀。

知情者甚至告诉笔者,有一段时间,陈氏后裔也曾想重新拾回“太和斋”名号,甚至向国家有关部门写过书面诉求。上级有关部门专门来处理过这件事,认为不符合规定。

历史既已形成,怎能随意涂改。如果都这样翻盘,社会岂不乱套。

正是由于历史有诸多奇诡,才有“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皇帝轮流坐,明年到我家”“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这么多的警句。

陈丽泉能有如此平安的结局,政府能专门出文为陈丽泉的劳动者身份正名,历史文献能给陈氏兄弟留下那么赞美的记载,已经是很幸运的了。

标签: 太和 史话 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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