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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香梨”商标侵权 和“潼关肉夹馍”不是一种情况

2021-12-01 11:29:57   农民日报

近日,肉夹馍、胡辣汤这两个地方名小吃因涉及商标使用一度冲上热搜。11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一锤定音,指出从法律上来说,“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至此,“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使用争议算是基本平息落定。

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近期又有媒体报道,河南洛阳有不少水果商户因为使用“库尔勒香梨”商标,被库尔勒香梨协会起诉侵权。一时间,这3起事件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持续引发舆论热议。但笔者要说的是,这3起事件看似相似,但本质上是有区别的。

事实上,这些带地名的商标或品牌,有一个统一的名称,叫做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一般由“地名+产品”构成,是指证明某一产品来源于某一地区或该地区内的某一地点的标志。该产品的某些特定品质、声誉或其他特点在本质上可归因于该地理来源。

然而,地理标志对于很多人来说是陌生的概念,这一点可以从此次事件中不少网友的评论中看出。个中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是地理标志又可分为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概念较为复杂,三者又各不相同。前两者的主管单位均为国家知识产权局,而地理标志农产品主管单位则是农业农村部。造成三大体系并行保护的状况是由多种因素形成的,本文不再赘述。

了解了基本的地理标志概念,返回来说说库尔勒香梨。据库尔勒香梨协会11月26日发布的情况说明来看,“库尔勒香梨”早在1996年就被注册为地理标志注册商标。2020年9月,库尔勒香梨成为首批受欧盟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同时,笔者查询后发现,库尔勒香梨同样于2020年被农业农村部认证为地理标志农产品,证书持有者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协会。这么看来,“库尔勒香梨”商标称得上是“三证齐全”。这也侧面反映了库尔勒香梨作为网红农产品的确是名声斐然。但人红是非多,部分不良商户将普通香梨等非库尔勒产地的梨以库尔勒香梨的名义进行销售并非空穴来风。笔者查询后发现,自2017年11月起,涉及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协会的侵害商标权纠纷立案信息就达370起,相关案件获得赔偿已共计98万余元。

也就是说,多年来库尔勒香梨协会一直在做相关维权,而不是像“逍遥镇”和“潼关肉夹馍”相关协会一样在短时间内进行高调诉讼并索取不受法律支持的加盟费。在此次事件中,“库尔勒香梨”与“逍遥镇”和“潼关肉夹馍”的根本区别在于维权方式、维权形式。因此,此次“库尔勒香梨”与其说是跟风炒作,倒不如说是在真实地打假维权,属于合情合理合法。因此,协会被扣上借诉讼维权的幌子进行敛财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笔者还注意到,在众多网友评论中,有网友就说:“既然不清不楚的,那就都不买,省心。”这是最令人担忧的地方。事实上,地理标志产品遭遇假冒侵权,不仅会扰乱市场,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也会对地理标志品牌本身造成伤害。面对市场上真假难辨的地理标志产品,消费者基于避免受骗的朴素心理,往往会选择不再购买这一最直接的方法。

然而,我国绝大部分地理标志产品属于农作物,如何有效保护地理标志的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而且作为许多农产品原产地的支柱性产业,地理标志农产品已成为当地发展乡村经济、增收致富的重要产业。这种“用脚投票”的做法不仅会对地理标志农产品伤害至深,还会影响相关地区的经济发展,进而影响农民的收入。

地理标志是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驱动力,打击侵权情况的发生,不仅是肃清市场违规行为的需要,也是提升品牌价值、实现农民增收的应有之义。笔者认为,为了将地理标志保护落实到位,应当从以下三点着手。

其一,相关部门要做好顶层设计。目前,我国涉及地理标志的法律法规主要集中在《商标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法规基础上。然而,我国相应的保护体系较为复杂,存在商标保护体系和地理标志注册体系并存的局面。在机构管理上,虽然地理标志的管理部门只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农业农村部,但仍未改变三个体系并行的状态。有关部门应进一步研究相关制度建设,做好顶层设计,使得地理标志保护制度能够更加顺畅地运转执行。

其二,要尽快明确相关标准细则。例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指出,对于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的行为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查处。但是怎么证明,谁来证明产品是否符合标准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关于这一点需要进一步明细和完善。

其三,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引导和重视。此次事件中受访的水果商户表示:“我不知道这侵的啥权,做水果生意30多年了还没听说过水果这个是侵权的,肯定不会再卖这个香梨了,这纯粹坑了我,22元一箱的香梨,罚了6000元钱。”看上去,该水果商户不像出于主观恶意,更多反映出的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陌生与轻视。因此,无论是政府、媒体或是个人都应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标签: 库尔勒香梨 潼关肉夹馍 商标侵权 地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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