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注册资本金只有5万元的潼关肉夹馍协会“出名”了,不过名声却没有想象的那么好。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此前报道,11月21日,河南几十家小吃店的商户们求助称,他们卖的肉夹馍因带了“潼关”俩字,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了,要求他们赔偿3至5万元不等,如果他们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需缴纳99800元。(11月24日 澎湃新闻)
报道一出,舆论哗然。笔者梳理了一下,网络上对此事的看法集中表现为两类:一类是认为该协会注册成功的“潼关肉夹馍”商标属于方便食品的分类,并不适用于餐饮,且被告的商户名,没有使用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商标图案,而只是店名和产品名称中有“潼关肉夹馍”字样,商户不构成侵权行为,潼关肉夹馍协会无权状告;一类是认为从2015年“潼关肉夹馍”商标生效到今天已有6年时间,该协会前几年一直没有起诉别人,到了2021年才集中起诉,是因为有人看到了发财的机会。而潼关肉夹馍协会相关工作人员此前接受大象新闻采访时称,该协会做全国商标维权,初衷是希望所有做“潼关肉夹馍”的商户都能加入该协会共同发展。
潼关肉夹馍协会到底意欲何为?维权还是为钱?从目前所披露的信息来看,结论还不得而知。但即使我们尝试着不以最恶去揣度人心,即使潼关肉夹馍协会状告小吃商户真是意在经营起“潼关肉夹馍”这个品牌,该协会的行为也仍然属于对品牌经营理念的误解,仍然属于不走“正道”。
按照现代企业经营的理念,小吃协会类的组织想要打造一个品牌,正常的发展逻辑应该要遵循“组织发展——他人被吸引加入协会——品牌壮大,名声打响”这样的链式结构,以自身组织各类发展、保障机制的完善为品牌质与量的扩张打基础。但显然,潼关肉夹馍走的是“强迫他人加入协会——品牌扩张——组织发展”这条不同寻常路,试图以品牌的量的扩张为协会发展架桥。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经营理念的本末倒置。
退一步讲,潼关肉夹馍协会自身是否已经拥有完整的肉夹馍培训系统,是否对原材料、产品有统一标准,也尚且存疑。天眼查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成立于2016年,系社会团体,其宗旨为潼关肉夹馍培训、推广、宣传。但就目前来看,该协会并没有起到统一管理、统一标志的作用。什么都没有,如何吸引人呢?
在自身不完善的基础上,只是为了集聚效应、规模效应,而以状告和加入会员二选一的这种方式去迫使他人加入协会,即使在短期之内达到了发展会员的目的,后续没有对这些会员、分店的科学合理管理机制和鼓励发展机制,也不可能会产生长久的、良好的品牌效应。
潼关肉夹馍有如今的名气,不是协会创造的,而是成千上万的经营者创造的,忽视这些过往经营者们对品牌建设的共同努力,只会让人寒了心。企业若真想让品牌获得发展,有的是办法。但天底下哪个品牌是“告”出来的?没听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