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晚,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当事人陈先善处了解到,当天,原告陈先善四兄妹诉被告湖南省吉首市马颈坳镇政府行政赔偿一案,已由湘西州花垣县法院立案审查。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系陈氏四兄妹针对同一案由,第3次向花垣县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11月24日,陈先善四兄妹起诉马颈坳镇政府行政赔偿案第3次在花垣县法院立案。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据此前上游新闻《湖南四兄妹诉镇政府强拆烧毁老宅索赔90万,法院判赔,镇政府仅愿赔5万》报道,在陈先善等四兄妹不知情、不在场、不同意的情况下,吉首市马颈坳镇政府将位于马颈坳镇紫新村宽哇组四兄妹共有的2栋旧房列为复垦试点户,在未签订拆迁协议的情况下,拆房人员放火将2栋288.91平方米的全木质结构房屋烧毁。
陈氏四兄妹多次向马颈坳镇政府申请国家赔偿未果,便将镇政府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合计899530元。2020年11月11日,吉首市花垣县法院责令马颈坳镇政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对陈氏四兄妹的赔偿申请作出处理。
2021年1月9日,马颈坳镇政府作出书面赔偿决定,同意向陈先善赔偿损失52000元。陈先善等不服再次起诉。7月9日,花垣县法院撤销了马颈坳镇政府的赔偿决定,责令在判决生效之日起90日内重新作出赔偿处理。
“在法院第二次判决责令赔偿后,与马颈坳镇政府谈判近20次,双方争议金额差距太大,没能达成一致。”陈先善告诉记者,陈氏四兄妹等在等待5个月后,马颈坳镇政府仍旧没有作出书面赔偿决定。
据了解,在上述报道刊发次日,吉首市政府新当选副市长陈勋接见了陈先善并进行了较长时间座谈。当天下午,陈先善陪同马颈坳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等,前往宽哇组陈家老宅烧毁现场调查。
▲2018年4月28日,陈先善四兄妹的老宅被放火烧毁。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陈先善告诉记者,近期他与当地政府多次协商,他们愿意赔偿10万元,“我要求他们依法赔偿。”
此前,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委员会顾问、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花垣县法院2次审理该案,均是责令对陈先善等4原告赔偿申请作出处理,造成未解决实质争议的原因,是法院没有严格地依法裁判。
“第一次责令镇政府作出处理是符合程序规定的,但第二次面临政府明显没有认真化解矛盾、承担赔偿责任诚意的情况下,法院应该通过司法鉴定和询价,确定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合法合理。”王才亮说,如果原告的诉讼请求合法合理,应该直接判处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即使合法不合理,法院也可直接判处镇政府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1月19日,就陈先善起诉马颈坳镇政府行政赔偿事宜,记者致电吉首市政府副市长陈勋,对方未接听,发短信暂未获回复。
上游新闻记者 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