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渝北区茨竹镇主动作为,把辖区内的零售药店作为巡查、检查的重点,强化落实零售药店主体责任,积极发挥药店“哨点”作用。
责任到位。通过强化依法履行职责,茨竹镇上下联动,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和药品质量监管。在辖区零售药店工作交流群及日常检查过程中,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动员学习,向各药店强调严格落实登记上报制度的重要性;严格落实“退烧、止咳、抗菌素、抗生素”四类药品实名登记销售制度;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全天值守,及时上报“四类”药品登记信息。
宣传到位。以辖区零售企业群和连锁企业群为基础,茨竹镇持续展开疫情防控宣传,并将药店作为重要宣传点,督促各药店严格落实疫情信息登记报告。一方面利用应急广播滚动播放《渝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市民书》,另一方面要求药店在遇消费者购买退热类药品时,除了登记信息,还要宣传政策,引导患者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
防控到位。茨竹镇坚持开展现场巡查检查,要求所有购药人员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检测体温。对体温超过37.3℃的发热患者,药店不得向其销售相关药品,须在第一时间上报社区和医院,并引导患者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对于购买“四类”药物人员,还要敦促其就近完成核酸检测。此外,该镇还适时召开辖区内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暨督查情况推进会,通报相关情况;对药店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对销售药品全程使用“重庆药监APP”登记。对疫情期间拒不按要求落实者,从严从重查处。
据了解,10月以来,茨竹镇组织辖区内的市场监管所等单位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8人次,对14家零售药房开展全天巡查检查,完成“四类”药品登记信息2500条,向社区、医院反馈发热病人信息35条,责令整改零售药店3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做到防微杜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该镇有关负责人介绍。
(黄芸 黄馨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