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贵州近十年来,持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在安置人口1万人以下、1000人及以上的安置区,新设立居(村)委会374个。
为给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注入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贵州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
2021年,贵州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高质量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
截至目前,贵州已在安置人口1万人以下、1000人及以上的安置区,新设立374个居(村)委会,依法依规选举产生了安置区居委会成员,安置区共设立4819个居(村)民小组。
全省所有安置区居委会全部制定居民公约,将搬迁群众社区融入、良好生活习惯养成、环境卫生保护等助推安置区社区治理的内容纳入居民公约。社区服务队伍不断壮大,554个社区建立专项工作人员岗位等级序列,1898个社区建立社区工作者选拔聘用、素质培训、管理监督、考核评价、晋升退出等机制。
围绕“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贵州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打造形成“社情民意一传到底、政策措施一通到底”的基层联户治理工作机制,夯实平安贵州建设根基。优化指标体系,助力乡村振兴示范试点。
此外,贵州还制定培育了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三年行动计划,探索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机制,开展社会组织孵化培育试点项目。不断发展壮大社区群众自治组织,目前,全省已培育社区社会组织达4.9万个。(记者 吴蔚 实习生 罗倩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