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又有重大利好出台了。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中心)9月16日晚发布消息称,该中心下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租房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无房户缴存职工租住商品房,每人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900元。同时,从提取定额、优化提取方式、拓宽申请对象等方面,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租房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使用力度。通知自今年9月16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看点一
无自有住房租商品房
提取限额提高至每人每月900元
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租房支持力度,此次区直中心出台的新政策,主要体现在提取额度上。
根据《通知》,没有自有住房缴存人租赁商品住房,提取限额提高至每人每月900元。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一次或多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每次提取额不超过未提取期间可提取额度之和。
此外,租赁廉租房或公租房的,每次提取额不超过未提取期间实际已支付的租金。
看点二
拓宽申请提取对象
未缴存公积金所有权人可由亲人提取补足
房屋所有权人无住房公积金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不足部分可由配偶、子女、父母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补足房屋所有权人未提取额度。两套及两套以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同一自然年度所有提取人以同一套住房办理提取。
为切实防范骗提或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区直中心将不定期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等业务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查,对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信息等骗提骗贷或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将追回骗提骗贷或套取资金并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看点三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所在楼层不同提取定额有别
既有住宅在什么情况下,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通知》明确规定,依照广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定进行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凭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许可意见)、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产权所属单位对房产使用人等有关情况的说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一步简化了申请提取材料。
同时,还放宽申请时限和提取频次。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许可意见)之日起,在不超出本户提取限定额度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可在三年内一次或分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采取提取定额核定方式提取的,按2~9层来确定定额标准。每户所在的楼层不同,在三年内总提取定额标准也不一样。其中,所在2层的住户,三年内总提取定额标准为2万元/户。之后,每上升一层,住户三年内总提取定额标准,在2万元的基数上,增加5000元,即为2.5万元。到第9层,则是5.5万元(详见下表)。
住户所在楼层不在上述定额范围,或实际支付加装电梯费用超过上述定额的,可另行提供加装电梯协议、加装电梯费用支付票据等材料,经核实后按照实际支付的加装电梯费用予以核定。
需注意的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改售房款及财政补贴金等不计入可提取额度。(记者 徐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