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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开采总量预期2.1亿吨以内 矿山数预期320个

2022-09-15 10:18:58   现代快报

近日,《江苏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获自然资源部批准,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已印发各地各部门实施。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规划》提出,2025年,全省开采总量预期在2.1亿吨以内、矿山数预期在320个以内,差别化调控10种主要开采矿产开发强度。

规划不仅明确了“十四五”主要目标,还充分体现了鲜明了江苏特色,在深入推进矿地融合的同时,持续提高矿产开发保护水平,积极推动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建筑石料保障能力,并以创新改革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从总体布局来看,规划提出,江苏要重点保障水泥、岩盐、芒硝、金红石、石榴子石、石英等矿业加工发展需求,推进矿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虑江苏各重要成矿区带的成矿地质条件、找矿潜力,明确了规划期内江苏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工作的重点区域、重点矿种。明确划定重点调查评价区、重点勘查区、重点开采区、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省级重要矿产保护矿区等规划分区,以及勘查规划区块、开采规划区块等,有序开展调查勘查,合理配置资源。

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面,规划共划定13个重点开采区、8个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和19个省级重要矿产保护矿区。提出2025年全省开采总量预期在2.1亿吨以内、矿山数预期在320个以内的开发强度调控目标。确定10个主要调控矿种,其中煤炭、水泥用灰岩等2个矿种年开采总量定为约束性指标,铁矿、熔剂用灰岩、建筑石料、凹凸棒石粘土、岩盐、芒硝、地热、矿泉水等8个矿种年开采总量定为预期性指标。鼓励引导矿山规模化开采,优化大中型矿山比例。2025年,全省固体矿产大中型矿山比例预期在75%以上。

规划提出,以页岩气、钛矿、金、晶质石墨等国家战略性矿产为重点,兼顾油页岩、地热(干热岩)、石英岩、金刚石等矿产,划定7个重点调查评价区,同时鼓励在连云港、盐城、南通等沿海有资源条件地区开展涉海矿产调查评价。按照“突出苏北、兼顾苏南”的布局原则,划定6个重点勘查区。加快推进苏南宜兴、溧阳地区水泥用灰岩勘查,探明资源储量。(通讯员 王振中 王旭雁 记者 杨晓冬)

标签: 江苏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全省开采总量预期 矿山数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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