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青海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在“青海这十年”医疗保障专场新闻发布会透露: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省医保局出台10项医保特殊政策,将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向重点收治患者医院紧急预拨7.4亿元医保基金,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省医保局出台阶段性减征缓缴政策,为企业减免医保缴费3.32亿元,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通过集中带量采购核酸检测试剂,青海省先后8次调整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单检每人次由原先的200元下降到15元,混检每人次由原来的40元下降到4元,防疫成本大幅降低。及时拨付疫苗采购及接种费用,合理提高疫苗接种费用标准,为新冠疫苗全民免费接种提供保障,累计拨付疫苗采购费用5.61亿元、接种费用1.08亿元。
疫情静态管理期间,省医保局积极推行“掌上办”“网上办”“延期办”服务,保障疫情期间医保业务办理不断线,确保我省参保人员在疫情期间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