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是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放宽借款申请人家庭还贷能力测算标准。
政策调整有3条。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缴存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放宽借款申请人家庭还贷能力测算标准。在测算借款申请人家庭还贷能力时,可综合考虑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银行收入流水、其他债务等情况;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若存在其他债务的(不含住房贷款),可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可对冲还款的住房公积金额度测算贷款发放额度。取消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取消“借款人申请贷款额度不得高于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5倍”的操作规定。
《通知》发布后,全市各管理部统一按新政执行。(记者 杨力菲 通讯员 王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