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简称《通知》),对我市2022年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有所上调,月缴存下限不变。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不得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高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最低不低于我市2021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根据2021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计算,202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为5896元,比2021年提高484元;月缴存总额下限为200元。
自《通知》发文之日起,缴存单位可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市直和区县(市)缴存单位自8月起可按新的缴存基数限额进行汇缴,今年1至7月未达到以上缴存基数限额的,可以按此标准进行补缴。 (记者 杨力菲 通讯员 王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