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和体育总局等七部门发文提出目标,要建立1000个左右体育公园,在人口流入多、健身需求大、城镇化进程快的区域优先布局,并推动体育公园免费开放,惠及不同年龄段人群健身需求。为确保任务目标落到实处,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根据人口、县级行政区域数量、城镇化率、地理条件等因素,确定了各地建设体育公园的指导目标。
文件提到一句话,让“广场舞大妈”和“篮球少年”不再冲突,真可谓是意味深长。舆论场上,“广场舞大妈”占领篮球场,乃至与“篮球少年”发生冲突的新闻,一再引发热议。而从“占领”这个词,就可以看出舆论的倾向性态度。
对这一事件的定性,先要回到如何认识“广场舞大妈”。从根本上讲,围绕“广场舞大妈”所发生的所有争议,其实都指向“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一个个大妈,基于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走出家门,老有所乐,不仅不应该受到指责,而且更应该去努力满足。时代发展到今天,总不成希望大妈们足不出户,围着锅台转,过着没有质量的老年生活吧?从“广场舞大妈”的标签中走出来,她们并非面目可憎,就是我们熟悉的亲朋好友、街坊邻居。
这里的核心在于一点,那就是以何种方式去实现“老有所乐”。就广场舞本身来说,肯定不会错,其流行也有着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如果不去广场,不选择篮球场,不以一种占领和扰民的形式出现,那就完全没有任何问题。可焦点就正在于,她们到底有没有更多选择?如果有更多公共空间,可以满足养老需求,那么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这些年来,城市化快速发展,很多城市都提出了宜居宜业的口号。但扪心自问,真的做到宜居宜业了吗?包括在宜老上,到底有没有缺口,有多大缺口?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很多城市在公共空间建设,尤其是五分钟、十分钟生活圈建设上存在相当大的不足。正是这些不足,变相把老人挤向了广场,挤向了篮球场。如果有更多的公共空间,尤其是体育活动空间,那些一辈子与人为善,曾经我们十分熟悉的“邻居大妈”,愿意冒天下之大不韪,真的会与年轻人争空间吗?
建立体育公园的意义正在于此。不必讳言,现代化城市都有自己的公园。但是,一来不够普遍,距离社区太远,很多公园还收费;二来在建设理念上,过于注重面子,轻视里子,并不适合运动,尤其到了晚上,由于管理不善,适用性并不强。不妨大胆地设想一下,如果体育公园成为城市标配,而且就在身边,“广场舞大妈”真的还会与孙子辈的“篮球少年”抢阵地吗?
一个生动案例是,近年来,历史文化名城扬州加大体育公园建设力度,在居民身边,遍布着大大小小的体育公园,极大地方便了老年人健康。现实考量是,建设体育公园需要花钱,维护更是需要持续投入,但对于一个城市来说,花钱的地方还少吗?为什么不把珍贵的资源、宝贵的资金,花在民生实事上?这也是“为民办实事”的题中应有之义。
更大力度建设体育公园,带来的不仅是让“广场舞大妈”和“篮球少年”不再冲突,而是双方各得其乐。“篮球少年”到篮球场打球,“广场舞大妈”到公园去跳舞,各美其美,美美与共,这就是我们向往的美好生活,这就是现代化城市该有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