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一分醉,驾车十分险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酒后驾车
既是文明交通环境的不和谐因素
也是严重危害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杀手锏”
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淮安警方全方位、无死角
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但仍有心存侥幸的“醉猫”
下面曝光一批
近期查获的驾驶人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不要再心存侥幸!
案例曝光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7月5日20时许,淮阴区交警在翔宇北道开展酒醉驾集中整治时,对驾驶人徐某例行酒精呼气式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属饮酒驾驶。经查询,民警发现徐某于2016年4月就因酒驾被淮安交警一大队处罚过,这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
盱眙县交警在酒驾醉驾夜查行动中,查获一起饮酒驾驶。驾驶人李某某经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45mg/100ml,属饮酒驾驶。
据了解,李某某与朋友喝酒直到凌晨一点多才结束,认为夜已深,应该没有交警查车,便驾驶车辆往某酒店行驶,没想到半路被逮个正着。
6月4日,交警三大队民警在珠海路附近查获一起饮酒驾驶。驾驶人沈某经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75.5mg/100ml,属饮酒驾驶。民警依法对沈某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1000元罚款,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6月5日,交警三大队民警在水渡口大道附近查获一起饮酒驾驶。驾驶人刘某经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50mg/100ml,属饮酒驾驶。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刘某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1000元罚款,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6月6日,交警三大队民警在广州路附近查获一起饮酒驾驶。驾驶人刘某经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21mg/100ml,属饮酒驾驶。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刘某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1000元罚款,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6月9日,交警三大队民警在宁连路附近查获一起饮酒驾驶。驾驶人周某经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1mg/100ml,属饮酒驾驶。民警依法对周某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1000元罚款,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席间贪杯,路上添“悲”
酒驾的危害和成本可不小
吹出多少算酒驾、醉驾?
饮酒驾驶为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醉酒驾驶为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
酒后驾驶会有哪些安全隐患?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酒驾醉驾的成本
再此提醒广大驾驶人
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