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它是相对于“审批”的一个概念,既你有义务让上级主管机关或有关机构知道某件事,但不需要他们的批准同意。行政法角度看备案,实践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
法律上所指的备案通常是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备案监督。国务院出台有《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各个地方也有自己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和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