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1〕42号)、《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晋科发〔2021〕95号)等规定,省科技厅拟立项建设“汾河流域地表过程与资源生态安全”等2个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3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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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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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山西省重点实验室拟立项建设名单.docx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6月5日
助编:高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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