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河南将在2022年6月底前启动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将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使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意见》明确,在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基础上,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普通门诊统筹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起付标准按次设定,原则上每次不超过50元,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记者 李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