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表演、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艺术品等网络文化市场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在发展过程中,部分网络文化平台存在“儿童邪典”内容、利用“网红儿童”牟利等不良现象和问题。文旅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不适宜接触内容的审核判断标准;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有效规范“金钱打赏”。(12月1日 《新京报》)
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使得接触互联网的门槛和成本进一步降低,加之直播、短视频平台的迅速崛起,未成年开始涉猎其中。其中,有些一脸稚嫩的主播正在边打游戏边解说,言语兴奋,其中还掺杂一些脏话。更有甚者,在视频中,未成年人穿着奇装异服、说着讨巧的话、做出不符合自己年龄的动作。有位母亲说:“我们家孩子的理想生活,就是长大以后和几个好兄弟合租一套公寓,白天看视频,晚上打游戏,点外卖、收快递。”而这些正是受到同龄“网红”的“熏陶”。
“网红儿童”的出道,谁是助推者?孩子只能是孩子,变不成揽财的“工具”。首先,“网红儿童”背后,父母往往是“背后推手”。接广告、赚收益,在儿童网红开始赚钱的刺激下,就会催生更多家长甚至机构想要打造“网红儿童”,一些童模家长把孩子当成赚钱工具,甚至不顾孩子的成长,对孩子肆意压榨,儿童博主引流能力强,让一些贪婪的家长找到了赚钱机会。再者,不少网络营销公司表示愿意“出头”,甚至亮出“口号”:“AI智能全网推广、关键词优化、优化代理等。全网曝光,真正按效果付费。”为达到账号定位效果,扭曲儿童性格、衣着、喜好,不惜高价组建“水军”合力助推。
针对此类现象,平台要明确主体责任,相关部门需加大监管力度。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20年,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发布《网络表演(直播)行业保护未成年人行动倡议》。其中,超50家平台承诺,不为未满16岁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服务。尽管监管环境趋严,未成年直播还是有“空子”可钻。仍需要平台承担起社会责任,对相关违法违规账号依法封停,在日常平台建设中,在显要位置标注“未成年禁区”。相关部门需牵头互联网平台丰富优质内容供给,探索与高校、科研机构、文博机构、艺术机构等合作打造适合未成年人年龄阶段、满足未成年人成长需求的优质内容,并依法展开日常监督和巡视。
“网红儿童”的现象一味靠“堵”也许根本没有效果。除了平台责任落实到位之外,学校、家庭和社会也应积极参与,形成管理合力。让儿童回归童真,别让孩子在最幸福的童年迷失了自己,在此呼吁家长,“啃小”就是“坑小”,该打开心中的“未成年模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