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200万辆黄牌电动车过渡期将尽”这一话题引发舆论关注。据了解,郑州全市总计电动自行车挂牌约360万辆,超标电动车挂黄牌的约200万辆。按照规定,超标电动车三年过渡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期满后,这些超标电动车将不能上路骑行使用。(11月18 《潇湘晨报》)
超标电动车,顾名思义即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生产的电动车,而这个标准是指2019年生效的新国标。新国标对电动车的最高设计车速、整车重量、电机功率和蓄电池电压等做出了详细规定,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此外,有关部门还明确规定,新国标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新国标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电动车作为城市里最接地气的交通工具,不仅节能环保,而且极大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但超标电动车却因速度快、车身重、刹车性能差等特征极易发生事故,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超标电动车的乱象,既是城市对国家相关规定的积极响应,也是对公众出行安全的负责。然而面对超标电动车保有量巨大的现状,妥善处理却并非易事。
早在2018年,郑州市就已经召开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新闻发布会,对消费者已经购买的超标电动车实行过渡期制度,过渡期为3年。过渡期内凭临时通行标志上道路行驶;期满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上道路行驶。如今期限临近,黄牌电动车被“亮”黄牌,200多万黄牌车却依然没找到它们的归宿。日前,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表示,因电动车涉及广大市民日常出行,结合郑州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借鉴外地做法,他们已向市政府提交建议适当延长过渡期,尽快研究出台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
如《半月谈》所言,“人车共治,电动自行车治理才能走出两难境地。”如何才能在妥善处理黄牌车的同时向群众交出满意答卷,是城市管理者需要思考的问题。除了郑州,对超标电动车采取延期的地方不在少数,如南京、天津等地延期一年,广西南宁更是把部分超标电动车延期十年。这样的方式避免了“一刀切”式禁止,充分考虑到现实情况和市民需求,显现出城市管理“人性化”的一面。
但也应认识到,“延期”并非“无限延期”,从长远来看,黄牌车退出交通舞台已经是“板上钉钉”,否则新国标的出台将失去意义。有序推进车辆置换,妥善解决超标车淘汰,是城市管理者需要解决的问题。当然,应对超标车乱象,既需要管理者奉献智慧,也离不开公民的配合支持。无论是电动车生产企业、经销商还是消费者,都要积极响应新国标,做好万全之策。
民生问题的解决,虽然是要从“根”抓起,“以硬对硬”够有效,够立竿见影,但却难以形成合力。在凸显力度的同时兼具温度,才是城市管理人性化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