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南安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召开。南安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洪顺昌、黄景阳、丁瑞金、苏毅伟、傅漳龙、黄梓奇参加会议,副市长侯强辉、市监察委员会及“两院”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关于召开南安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事宜,决定南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4日至17日在南安市人民会堂召开,会期4天。会议还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调整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选举办事处)部分组成人员职务。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调整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市政府对南安市2021年预算收支计划进行调整。
会议听取了8名市人民法院法官、4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近三年来个人履职情况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工作组关于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12名法官、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
据了解,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监察司法委首次对市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和市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是市人大常委会落实省委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对于强化人大监督,提高“两官”履职水平,促进公正司法,确保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年初就把该项任务纳入工作要点,6月审议通过《关于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的暂行规定》,8月研究制定方案,确定对8名员额法官和4名员额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并成立评议工作组,抽调4名律师参加案件评查,以使履职评议更加专业。同时,评议工作组加强与“两院”的协调互动,科学安排,精心组织评议各个环节,以公正的评议促进司法公正。
会上,南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对12名法官、检察官的履职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记者 洪丽燕)
来源:海丝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