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1月12日讯(闽南网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 吴秀峰 苏炜雅)女子多次在饰品店内盗窃,只因为了寻求刺激,缓解家庭带来的压力。
女子指认现场
女子指认现场
11月8日下午,泉州市丰泽区泉秀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家商场内的一家饰品店的报警电话,说是之前在店里盗窃的女子又来了。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店铺职员告诉民警,盗窃女子是店内的会员,每次都带着两名小孩到店内购买商品,但是有的有付款,有的就直接未付款带走了,所以店铺内的店员都记住她的样子。当日这名女子又带着两名小孩到店内闲逛,一下就被店员认出来了。
经过民警现场核查,该名女子确实存在偷盗行为。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发现女子在两个月内,3次来到店内,趁无人注意,选择几样商品放入随身包内,然后拿其它商品到收银台处结账。
民警随即将女子带回所内调查,经查,该女子王某,36岁,南安人,待业在家带小孩,生活条件并不差。据王某交代,近两年生活不如意,觉得生活压力太大,无法自己平复又没有排解压力的办法,所以才萌生了偷点小物件来解压的念头。
她第一次偷了1个小垃圾桶价值40元人民币,第二次偷了1个折叠分装包价值100元人民币,第三次偷了1个时钟价值120元人民币。
当民警问王某为什么要去偷盗时,王某说:“我不是为了钱,只是每一次偷盗的过程中产生的那种刺激感,能够缓解家庭带来的烦闷情绪,因为看到盗窃回来的物品,心里会有种负罪感,我会将所盗窃的物品丢掉来缓解心里的负罪感。”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闽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