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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生活性服务业加速补短板 持续完善“家门口”生活服务

2021-11-12 15:46:07   中国商报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要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包括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扩大普惠性生活服务供给,大力发展社区便民服务。

同时,强调要强化政府投入保障,各地安排的相关资金要优先用于支持普惠性服务,落实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加大金融支持,使资金更多流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

《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加强城乡教育、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文化体育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并动态调整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做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图为小朋友在家长的带领下在公共健身器械上玩耍。(图片由CNSPHOTO提供)

提出一系列补短板举措

“生活性服务业是指满足居民最终消费需求的服务活动。”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生活性服务业涵盖绝大部分政府承担全部或部分供给责任的公共服务内容,同时也包括完全由市场供给的个性化、多样化的居民消费、保障等相关服务;既有全体人民均等享有的免费服务,也有广大群众共需共享的普惠服务,还有居民自我消费享受的个性服务。近年来,我国生活性服务业蓬勃发展,对优化经济结构、扩大国内需求、促进居民就业、保障改善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意见强调,要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加强城乡教育、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文化体育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并动态调整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做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扩大普惠性生活服务供给,在“一老一小”等供需矛盾突出的领域,多种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发展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的普惠性服务。大力发展社区便民服务,构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探索社区服务设施“一点多用”,探索建立社区生活服务“好差评”评价机制和质量认证机制。

此外,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补短板举措,如加快补齐服务场地设施短板,推动社区基础服务设施达标,完善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服务设施;加强服务标准品牌质量建设,加快构建行业性标杆化服务标准;强化高质量人力资源支撑,完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推动服务数字化赋能,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强大市场激活消费需求,因地制宜优化生活性服务业功能布局,促进城市生活服务品质提升,激活县乡生活服务消费,开展生活服务消费促进行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完善“家门口”生活服务

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聚焦生活性服务业有效供给不足、便利共享不够、质量标准不高、人才支撑不强、营商环境不优、政策落地不到位等痛点、难点、堵点,着力扩大服务供给、增进服务便利、促进服务创新、改善服务体验、提升服务质量、激活服务消费、优化营商环境,同时从财税、投资、金融、价格、用地及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支持政策。此外,场地设施短缺是目前各类市场主体普遍反映的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痛点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发展“群众身边的生活性服务业”是此次制定出台意见的重要政策导向,其中强调要大力发展社区服务等群众“家门口”的生活服务。

首先是完善社区服务资源。推动公共服务机构、便民服务设施、商业服务网点辐射所有城乡社区,推动社区物业延伸发展基础性、嵌入式服务,推动大城市加快发展老年助餐、居家照护服务,力争五年内逐步覆盖80%以上社区。

其次是激活社区服务功能。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完善城市生活服务网点布局、业态结构和服务功能,探索社区服务设施“一点多用”,探索建立社区生活服务“好差评”评价机制和质量认证机制。

为解决服务场地设施“租不到”“租不起”等难题,意见主要从三方面着力解决:实施社区基础服务设施达标行动。结合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规划新建居住区,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同时开展社区基本服务设施面积条件达标监测评价;面向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等薄弱环节,完善重点人群服务设施;坚持“软硬结合”,统筹考虑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配套支持。引导和支持各地补建社区“一老一小”、公共卫生、全民健身等服务设施,适当放宽用地和容积率限制,明确提供社区群众急需服务的市场主体可以租赁普通住宅设置服务网点,支持大城市疏解腾退资源优先改造用于社区服务。推广政府无偿或低价提供场地设施、市场主体微利运营模式,降低设施成本。

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为了让“生活性服务业30条”更好落地,意见要求,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行动,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相关建设行动,抓好相关领域和行业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工作。各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要加强统计监测评价,完善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探索逐步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动员,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推广新做法新经验新机制,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根据意见要求,各地要加强财税和投资支持,各地安排的相关资金要优先用于支持普惠性生活服务,落实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加大金融支持,使资金更多流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完善价格和用地等支持。增强市场主体抗风险能力。要健全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开展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行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加强统计监测评价。

“意见明确了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的方向和重点,体系化构建起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框架,描绘了我国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一张蓝图,具有综合性、引导性、前瞻性和创新性等特征,是指导未来我国生活性服务业繁荣发展的统领性文件。”国家地理空间信息中心副研究员刘敏表示,下一步,按照意见的要求,建议各地因地适宜制定出台行动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加强数字化手段监测应用,积极参与建设高品质生活城市,推出“领跑者”企业和示范场景项目,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标签: 生活性服务业 生活服务 社区便利性 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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