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要回长乐登记的,现在石狮就能登记,真是太方便了!”11月11日下午,来自福州市长乐区的蒋女士与来自湖北省蕲春县的陈先生结束四年的爱情长跑,在石狮婚姻登记窗口办理结婚登记。值得一提的是,这是石狮市办理“全省通办”婚姻登记的首对新人。
石狮婚姻登记窗口工作人员为新人颁发结婚证
据了解,蒋女士与陈先生两人户籍均没在石狮,但两人工作和生活都在石狮,像这种情况,按以往规定两人是不能在石狮市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不过,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相关政策,从今年11月1日起,全省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可“全省通办”,需要登记的一方当事人在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可办理。这样一来,来自福州市长乐区的蒋女士在石狮工作生活已一年有余且办理了居住证,她在石狮便可直接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一些新人对新政不了解,可以提前拨打窗口电话咨询。”石狮婚姻登记窗口工作人员表示,在结婚登记“全省通办”过程中,婚姻双方当事人要亲自到现场,带齐证件材料,尽量错峰登记。其中,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规定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和涉港澳台、华侨及涉外国人的婚姻登记,不在此次“全省通办”的范围。(记者 林富榕)
来源:石狮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