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净化市场环境,日前市住建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漳州市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整治目标、重点、举措和要求等方面提出14条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和物业服务4个方面进行重点整治,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方案》,我市将建立健全各部门分工协作、信息共享、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集中解决住房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显著减少、涉房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
严查房屋质量 严打捆绑销售
根据《方案》,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突出质量问题、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等,我市相关部门将责令其进行整改;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轻微违法但拒不整改的,各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或联合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进行查处。
同时,此次涉及房屋买卖方面的整治清单主要有9条,包括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严查违规租赁 严打物业侵权
根据《方案》,针对住房租赁中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等,相关部门将严厉整治,对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将联合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防范化解实效。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市民关注度高的物业服务方面,《方案》提出,对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我市将持续加大惩处力度。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轻微违法但拒不整改的,各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或联合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进行查处。
建立工作台账 定期集中曝光
《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住建部门负责牵头排查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领域的问题线索,城管部门负责牵头排查物业服务领域的问题线索,其他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协同配合开展排查工作,通过全面排查,形成整治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治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强化层级督促检查,协同推进问题整改。
同时《方案》指出,应建立常态化整治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并通过定期集中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作用,着力实现整顿规范与制度建设并重、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并重、加强管理与改善服务并重,将专项整治规范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指导行业协会制定执业规范、职业道德准则和争议处理规则,定期开展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强风险提示,充分发挥出协会承担首要调处职责的作用。(记者 蔡柳楠 见习记者 王炜艺 通讯员 李友力)
来源:闽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