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4日,宏柏新材(605366.SH)发布了关于拟签订投资建设项目意向合同书的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瑞昌市人民政府签订《关于投资建设宏柏新材料项目意向合同书》(以下简称“投资意向书”),在瑞昌市码头工业城投资建设“宏柏新材绿色新材料循环产业项目”(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在政府职能部门备案为准)。
为继续推进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扩大业务规模和产品品种,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与瑞昌市人民政府签署《关于投资建设宏柏新材料项目意向合同书》(以下简称“《投资意向书》”),拟在瑞昌市码头工业城投资建设“宏柏新材绿色新材料循环产业项目”(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在政府职能部门备案为准),项目占地总面积约700亩(最终以实测为准),项目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52亿元。
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投资建设宏柏新材料项目意向合同书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上述项目后续的具体实施事宜。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和自筹资金,目前公司自有和自筹资金具体金额还不确定。公司将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及后续项目进展情况,通过银行和其他渠道进行融资,合理安排资金投入。
公司充分利用瑞昌市码头工业城的综合优势,与其签订《投资意向书》,并达成战略发展合作关系。未来随着项目的开展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扩大业务规模和产能,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战略意义。目前项目尚处于筹备阶段,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从公司发展来看,未来将对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和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宏柏新材称,本次签订《投资意向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文/王健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