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南都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到,近日,胖哥俩肉蟹煲关联公司北京阳与正餐饮有限公司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被责令改正并罚款39.9万元。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阳与正餐饮有限公司自2020年11月10日以来,在“大众点评”平台上以“北京北辰店”的名义发布商业宣传信息,包含 “肉蟹煲 商品详情:蟹约500g”文字。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炒菜操作间(后厨)内的冰箱检查时,发现有5筐分割好,待炒菜的食材海蟹,经用当事人的电子秤现场带筐称重,分别为440克1筐,430克1筐,410克3筐,每份海蟹的重量均与宣传内容存在明显差距。
2021年8月23日,北京阳与正餐饮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案件调查过程中,其提供的统一参照的《标准操作流程》,该流程上第一页上对“肉蟹煲”有规定,即分蟹时不能低于380克,不高于450克,其内部规定也与其宣传内容不符。
最终,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北京阳与正餐饮有限公司被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罚款399000元。
据南都此前报道,2021年9月1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对一家胖哥俩肉蟹煲的处置通报。据悉,北京达禾餐饮有限公司(胖哥俩肉蟹煲合生汇店)涉嫌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现已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