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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四条是什么内容?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哪些文件?

2023-06-12 14:59:10   名律网

股权变更需要以下资料:

1、变更登记申请表;

2、已经根据股权变更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3、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的股东会决议;

4、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的复印件;

5、股权转让协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第四十四条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申请变更登记的单位提交的有关文件、证件齐备后30日内,作出核准变更登记或者不予核准变更登记的决定。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五条

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四条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申请变更登记的单位提交的有关文件、证件齐备后30日内,作出核准变更登记或者不予核准变更登记的决定。

标签: 股权变更 股票期权 股票增值 激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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